C++学习之路—运算符重载(二)运算符重载作为类的成员函数和友元函数

(根据《C++程序设计》(谭浩强)整理,整理者:华科小涛,@http://www.cnblogs.com/hust-ghtao转载请注明) 

    对运算符重载的函数有两种处理方式:(1)把运算符重载的函数作为类的成员函数;(2)运算符重载的函数不是类的成员函数,在类中把它声明为友元函数。

1    把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的成员函数

    在上一篇博客(http://www.cnblogs.com/hust-ghtao/p/3525522.html)中,运算符重载函数 operator + 就是属于这种形式,它是Complex类中的成员函数。下面对这种方式进行分析。

    例1:为了便于说明问题,将重载函数的定义重写如下:

   1: Complex Complex :: operator + ( Complex& c2 )
   2: {
   3:     Complex c ;
   4:     c.real = real + c2.real ;
   5:     c.imag = imag + c2.imag ;
   6:     return c ;
   7: }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双目运算符,为什么重载函数只有一个参数呢?实际上,运算符重载函数应当有两个参数,但是,由于重载函数是Complex类中的成员函数,因此有一个参数是隐含的,运算符函数是用this指针隐式的访问类对象的成员。可以看到operator+访问了两个对象中的成员,一个是this指针指向的对象中的成员,一个是形参对象中的成员。
2    把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的友元函数
    运算符重载函数除了可以作为类的成员函数外,还可以是非成员函数。在有关的类中把它声明为友元函数,即友元运算符重载函数。
    例2:将运算符+重载为适用于复数加法,重载函数不作为成员函数,而放在类外,作为Complex类的友元函数。
   1: class Complex
   2: {
   3: public:
   4:     ...
   5:     friend Complex operator + ( Complex& c1 , Complex& c2 ) ;    //重载函数作为友元函数
   6: private:
   7:     double real ;
   8:     double imag ;
   9: };
  10:  
  11: Complex operator + ( Complex& c1 , Complex& c2 )                    //定义运算符+重载函数
  12: {
  13:     Complex c ;
  14:     c.real = c1.real + c2.real ;
  15:     c.imag = c1.imag + c2.imag ;
  16:     return c ;
  17: }

这个程序和把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的成员函数相比,只做了一处改动,就是将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外的普通函数,并在Complex类中声明它为友元函数。可以看到运算符重载函数有两个参数。C++编译系统将程序中的表达式 c1 + c2 解释为operator + ( c1 , c2 )

    有的读者可能会产生疑问:为什么把运算符函数作为友元函数?理由很简单,因为运算符函数要访问Complex类对象中的成员。如果运算符函数不是Complex类的友元函数,而是一个普通函数,它是没有权利访问Complex类的私有成员的。

3    将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的成员函数和友元函数的区别

    如果将运算符重在为类的成员函数,它可以通过this指针自由地访问本类的数据成员,因此至少可以少写一个函数的参数。但必须要求运算表达式中第一个参数(即运算符左侧的操作数)是一个类对象,而且与运算符函数的类型相同。因为必须通过类的对象去调用该类的成员函数,而且只有运算符的返回值与该对象同类型,运算结果才有意义。

    例如在例1中,将运算符+重载为类的成员函数,则表达式 c1+c2中第一个参数c1是Complex类对象,运算符函数的返回值的类型也是Complex。

    当然这种规定也会带来问题,如想将一个复数和一个整数相加,如c1+i,可以运算符+作为成员函数,形式如下:

   1: Complex Complex :: operator + ( int& i )
   2: { 
   3:     return Complex( real+i ,imag ) ;
   4: }

则在表达式必须是 c3 = c2 + i ;而不能写成c3 = i + c2 ;

    如果要求程序员时刻记得重载运算符左右的参数类型,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另外如果出于某种考虑,要求运算符左侧的操作数属于C++的标准类型或是一个其他类的对象,则运算符重载函数不能作为成员函数,只能作为非成员函数。如果需要访问类的私有成员,则必须声明为友元函数。

如还是将一个复数和一个整数相加,如c1+i,可以运算符+作为友元函数,形式如下:

在Complex类中声明:

   1: friend Complex operator + ( int& i , Complex& c ) ; //第一个参数可以不是类对象
   2: friend Complex operator + ( Complex& c , int& i ) ;

在类外定义友元函数:

   1: Complex operator + ( int& i , Complex& c )
   2: {
   3:     return Complex( i+c.real , c.imag ) ;
   4: }
   5:  
   6: Complex operator + (  Complex& c , int& i  )
   7: {
   8:     return Complex( i+c.real , c.imag ) ;
   9: }

经过这样的处理之后,表达式 c3 = i + c2 ;和 c3 = c2 + i ; 都是合法的。编译系统会根据表达式的形式选择调用与之匹配的运算符重载函数。当然也可以把一个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友元函数,另一个作为成员函数。但不能两个都作为成员函数,原因显然哈。

    究竟把运算符重载函数作为类的成员函数好,还是友元函数好?由于友元函数的使用会破坏类的封装,因此,从原则上说,要尽量将运算符函数作为成员函数。但应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下提供具体原则,仅供参考:

    (1)C++规定,赋值运算符“=”、下标运算符“[]”、函数调用运算符“()”、成员运算符“->”必须作为成员函数。

    (2)流插入运算符“<<”和刘提取运算符“>>”、类型转换运算符只能作为友元函数。

    (3)一般将单目运算符和复合运算符(+=、-=、/=、*=、!=、^=、%=、>>=、<<=)重载为成员函数。

    (4)一般将双目运算符重载为友元函数。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hust-ghtao/p/3527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