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名词解释第一篇

(1)航空货运单(AWB)(Air Waybill):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名义签发的单据,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货物运输的证明。

(2)航空公司货运单(MAWB)(MasterAirWaybill):即总运单,这是包括一批集装货物的航空货运单,上面列明货物集合人为发货人。

(3)货运代理空运提单(HAWB)(House AirWaybill):即分运单,该文件包括拼装货物中的单件货物,由混装货物集合人签发,并包括给拆货代理人的指示。

(4)中性航空运单(NeutralAirWaybill):一份没有指定承运人的标准航空货运单。

(5)集运代理人(Consolidator):将货物集合成集运货物的人或机构。

(6)托运人(Shipper):等同于发货人。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向收货人发货的人或公司。

(7)收货人(Consignee):其名字列明于航空货运单上,接收由承运人所运送货物的个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8)交运货物(Consignment):由承运人在某一时间及地点接收托运人一件或多件的货物,并以单一的航空货运单承运至某一目的地的。

(9)贵重货物(ValuableCargo):货物申报价值毛重平均每千克等于或超过1000美货物,例如黄金和钻石等。

(10)鲜活货物(PerishableCargo):在特定期限内或在不利的温度、湿度或其它环境下易腐的货物

(11)易受损坏或易遭盗窃的货物(VulnerableCargo):没有申明价值,但明显需要小心处理的货物,或特别容易遭受盗窃的货物。

(12)危险货物(DangerousGoods):是指在空运时,可能对健康、安全或财产造成重大胁的物品或物质。

(13)集运货物(ConsolidatedConsignment):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拼一批货物,每位托运人都与集运代理人签订了空运合同。

(14)混运货物(MixedConsignments):使用同一份货运单运输的货物中,包含有不同运价、不同运输条件的货物。

(15)散件货物(BulkCargo):未经装上货板和装入货箱的散件货物。

(16)预装货物(PrepackedCargo):在提交货站经营者之前,已由托运人包装在集装设备中的货物。

(17)无人陪伴行李(Unaccompanied Baggage/ShippedasCargo):非随身携带而经货运部门运输,以货物托运方式交运的行李。

(18)托运人托运声明书(ShippersLetteroflnstruction):简称托运书,包括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关于准备文件和付运货物的指示的文件。

(19)活动物/危险品托运人证明书(Shipper'sCertificateforLiveAnimals/Dangerousgods):托运人所做的声明,即声明其货物已根据IATA最新版本的规则和所有承运人规则和政府法例的规定,将货物妥善包装、准确描述,使其适合于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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