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三本《曾国藩的正面和侧面》

简介:本书在14年7月份上下班时间在地铁上看的,最近重温并整理起来。书中的曾有血有肉,很有意思:如人生的五次奇耻大辱,如画画不好;从满身棱角到周身圆滑却保持价值观正直的思想成就内圣外王的蜕变过程;与左宗棠的关系(左是一大奇葩),很爱美,衣帽很讲究;后信天命等等。尤其是内圣外王的脱胎换骨的蜕变过程,都直击我们的成长。
豆瓣评分:8.3
 
以下书摘:

 
曾国藩的主要意义证明了一个资质平平的人在意志力的推动下可以达到怎么样的高度。--从细节中发现的曾国藩。
 
于林,风必摧之,锋芒毕露,人必非之,众人皆醉,我必然要喝上几杯,天塌大家死,中国的事,急不得。激动、愤怒,抨击,更张都不是成熟的体现。要成熟,要心胸狂广,要辩证的、全面的看问题。天塌大家死,何必独着急?--画图甚陋遭同事讥笑
 
从这次经验中,曾领悟到,对于有志人来说,挫辱是最大的动力,打击是最好的帮助,咬紧牙关,把挫辱生生吞下,成了滋养自己意志和决心的营养。这构成了曾生命经验中最核心的部分。
 
曾国藩反思到,在官场之上一再碰壁,碰得書青脸肿,不光是皇帝小心眼,大臣多私心。自己的个性、脾气、气质、风格上的诸多缺陷,也是重要原因。回想自己以前力入处世,总是怀着强烈、的道德优越感,自以力居心正大,人独我清,因此高己串入,锋芒毕露,说话太冲,办事太直,当然容易引起他入的反感。
 
经过反复放电影,他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自身的致命弱点:太自傲、太急切、一味蛮干、一味刚强。曾终认识到,行事过方刚者,表面上似乎是强者,实际上却是弱者。这片土地上真正的强者,是表面上雪起来柔弱退让之人。所谓 "天下之至柔,驰聘天下之至坚","江河所以为百谷之王者,以其善下"。所谓"大柔非柔,至刚无刚"。中国社会的潜规则是不可能一下子被扫荡的。那些他以前所看不起的虚伪、麻木、圆滑、机诈,是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必需手段。只有必要时和光同尘,圆巧柔软,才能顺利通过 一个个困难的隨口。 只有海纳百川,藏污纳垢, 才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达到胜利的彼岸。
 
这是曾国藩和别人的不同之处,所以他的圆融是质朴刚正为基础的,和世俗的油滑机智境界力量不可同日而语。历经千折百磨之后,曾国藩的初心并无任何变化。他的志向仍然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他的计划是从我做起,浸润周围,培养出一匹正人君子占据要津,通过他们准建影响整个社会,实现其良性发展。
 
曾国藩是典型的黏液质性格,这种人的特点是反应缓慢,行动拘执,谨慎内向,凡事只肯说三分话。他观察思考得比一般人细,下判断也比一般人要慢。

左宗棠不同的是,曾国藩下过一段扎扎实实的克己之功,以理学为武器对自己“天赋之性”进行过深刻的反省和系统的纠正。居京十多年里,曾国藩所做的最主要的事其实就是脱胎换骨,脱掉自己身上的“自我中心”、“高己卑人”,换上“诚恕”之心,谦虚之道。他的胸襟日益扩展,性格日益宽厚,到与左宗棠初次会面以前,他已经从一个血气方刚凡事必争的青年变成了一个涵养极好遇事忍让的中年人,对朋友之道颇有见地。他认为交友贵雅量,要“推诚守正,委曲含宏,而无私意猜疑之弊”。他总结说,对朋友,首先要诚,“凡人以‘伪’来,我以‘诚’往,久之则伪者亦共趋于诚矣”。第二是敬,“至于与人交际之道,则以‘敬’字为主”。其次是恕,“我要步步站得稳,须知他人也要站得稳,我要处处行得通,须知他人也要行得通。所谓达也。今日我处顺境,预想他日也有处逆境之时;今日我以盛气凌人,预想他日人亦有以盛气凌我之身,或凌我之子孙”。然后是浑,“惟忘机可以消众机”。人际交往中凡事不可过于计较,分得太清楚。最后,则要做到“不嫉妒”。曾国藩认为这一点极为重要,以至于他晚年以“不忮”也就是“不嫉妒”作为遗嘱,嘱咐后人。

  
当然,一个人要成为“内方外圆”的“圣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虽然经过了艰苦的自我砥砺,但是从北京刚刚来到地方官场,曾国藩的棱角仍然显得过于分明,处事仍然过于方刚和理想主义,对地方官场上令人意想不到的黑暗污浊一时难以适应。他在江西数年与地方官不能相安,既有官场体制的原因,也有性格和处世方式的原因。
 
曽国藩之子后入的最大意义是,他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庸人,通过"陶冶变化",可以成为超人。換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領可以增长十倍,见识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扩展十倍,气质可以纯净十倍。愚纯之入,通过自我磨脆,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浮躁之人,也可以变得清风朗月般从容澄静。固执之人,办可以倣到心胸开阔.不矜不伐。
 

脱碳换骨的过程
人类最基本的一种心理傾向就是使自己变得完美。中国儒、释、道三家,对生命目标的设计都是极其超绝完美的。道家以力,通过修炼,可以不食五谷,吸风炊露,通遥无特,长生久视,与天地同,成为”至人"、"真人"、”神人"。佛教则以力入皆有佛性,通过自修,都可以达到不生不灭断尽欲望的佛的境界。儒家自然也不例外。儒家的圣人理想,其完美与超绝不下于神仙或者佛陀。儒家经典说,所谓"圣人",就是达到了完美境界的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因此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合宜,对内可以问心无愧、不逾规矩,对外可以经邦治国,造福子民。这就是—"内圣外王"。
 
首先是立志,立志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
马斯洛将自我实现列为认得最后一冲需求,越过从食色性也到出人头地这些层次,才能达到自我实现,
青年曾身上三大缺点:性情浮躁,坐不住,傲慢自大修养不佳,与人交往虚伪不实,容易言不由衷,他的自我改造从这三个方面开始。
和大多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入北京的曾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舒肝,要求对方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的距离感和分寸感。
 
朱熹也说:"力学碧如熬肉,先须用猛火煮,然后用慢火温。”做事也是这祥。做至大至艰之事,开头一定要提起全力,有股冲劲,"猛火"痛烧一段,否则绝难成功。古往今来,绝大多数入的一生都处于昏睡或者赖床状态。有的入,一生被物欲所禁錮,如同被困的猪,终生没能清醒。有的人,意识到了醒来的必要,但终生处于一种"動奋地懒惰着"的状态,一生想用力力不足,在关键处突破不了。 其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不能毅然横起,扫绝一切罗网。 人从昏怠状态中挣扎出来,就如同青年人赖床一祥,开头最容易反夏。最好的办法不是在一边轻声催促,而是上去直接扯开被子,在他脸上泼上一盆水。
 
必须有一个吃大苦的过程。舒舒服服是永远完不成脱胎換骨的。写曰课修身,就是曽国蓮一生的"猛火煮"阶段。通过写曰课,曾国藩练就了过入的"研几"功夫,并受用终身。几,就是"细节",研几,就是严肃郑重地对待细节。"知"与"行"孰重孰轻,历来争论不断。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个"行"是否真的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动力是否真的能担当起他的认识。只有从细节抓起,在细节中贯彻自己的认识,才叫"实行"。"从小事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其实很少有人能真正倣到。事实上,只有从细节抓起,才叫真正的"实行 。
大部分人的一生正是因从太多细节上轻松愉快地滑过去,到了大节之处,也就没有了斩钉截钱而曽正是通过这种自修方式,逐一检吐自己身上近乎所有的缺点毛病,在几乎所有细节中贯彻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他的进德個业,才迅速而有力。
 
我辈既如此学,便须努力向前,完矜精神,将一切闲思维、闲应酬、闲言语扫除净尽,专心一意,钻进里面,安身立命,务要另換一个人出来,方是功夫进步。愿共勉之。然经过不断的失败,曾国藩领悟到,这些性格深处的缺陷,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瞎好,或者割去 一个良性肿瘤那么简单。吸烟有形有迹,戒烟只需要做到一条,手不碰烟具即可。而更多的性格弱点是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它是多年形成的,与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个整体,坚顿和隐蔽,并非可以用解剖刀单独挑出来割掉的。因此,自我完善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会经受无数次的反复、失败、挫折甚至倒退。曾体悟到,所有人都是在失败挫折中不断修正不断成长的,圣人也不例外:"从古圣贤未有不由勉强以几自然,由阅历悔悟以几成熟者也。"
 
学做圣人"是终生的事业。许多根深的缺点毛病,通过一时半会的"猛火熬",不会彻底改掉,只有用一生的时间去"温火煮",才有可能慢慢化解。同祥,许多优点,也不是通过一句誓言,一段苦练,就能在自己身上扎根,只有长时间的坚持,才能溶入自己的血肉之中。在修身起始阶段,重要的是猛。在进行阶段,更重要的是锁。曾国藩后来曾以培养"恕"德,来说明如何通过坚锁不屈的努力,将一项外在的美德变成自己内在的品性。所以即使不愿意,也要掩着性子强迫自己这样倣。"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子入,此强怒之事也。” "一曰强恕,曰曰强恕:一事强恕,事事强恕。久之,则渐近自然。以之修身,则顺而安;以之涉世,则谐而详。”一开始是勉强自己去做,天长曰久,就变成了自己性格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不能勉强自己,则一事无成。
 
康熙皇帝说,学贵初有决定不移之志,中有勇猛精进之心,末有坚贞永固之力。
 
人的一生如通过自成熟的过程,不能着急不可懈怠。
 
天圆地方,人的头是圆的,像天,脚是方的,像地。顶天立地得天地之正气,有知识识道理,而动物接受天地之偏气,只通的一路知识。所以信天命。人生只不过是一股水流,到那里完全靠地形
 

在这些大事件背后,有着天时、历史、人心等诸多深层次力量,个人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他所要做的,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而已,而不必杞人忧天,将太多无法承受之重揽到自己肩上。

自古以来,认识就有精有粗,行动就有实与不实,这恰恰是圣凡、大小之间的区别。所以他说,好的人才应该“多条理而少大言”,也就是说,多一些逻辑性,少一些不着边际的夸夸其谈。

子非明,安知明之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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