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

选择器作用 对CSS样式的一个声明: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选择器类型:

1.标签选择器:选择器为标签名称 对一类标签进行样式声明

2.类选择器:对一些标签进行合适的类声明使用 class=“类名” 再使用 .类名 作为选择器进行样式声明

3.id选择器:类似类选择器 但是只能对一个标签进行一个id声明 且用 #id名 作为选择器进行使用

4.子选择器:使用>符号对指定的标签元素选择其第一代子元素 使用 .类名>子元素名 作为选择器(.类名是指代标签元素的一种形式 并不是唯一形式)

5.包含(后代)选择器:使用“空格”代替> 但不是选择第一代子元素 而是选择之后的所有后代子元素

6.通用选择器:使用*作为选择器 对所有标签元素进行样式声明

7.

伪类选择符

更有趣的是伪类选择符,为什么叫做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a:hover{color:red;}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 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

关于伪选择符: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可以兼容所有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 标签上使用 :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很多,尤其是 css3 中,但是因为不能兼容所有浏览器,本教程只是讲了这一种最常用的)。其实 :hover 可以放在任意的标签上,比如说 p:hover,但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不好的,所以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 a:hover 的组合。

8.

分组选择符

当你想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分组选择符(,),如下代码为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1、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

h1,span{color:red;}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h1{color:red;}
span{color:red;}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kylin-zhang/p/6109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