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意的客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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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把认知、情感、意志分别定义为:人对于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和表象;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人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自觉地调节行动去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活动。由于“态度”和“主观愿望”均属于主观范畴,“人的需要”是何客观内容也不清楚,因此心理学的这些定义并没有找到这三种主观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因而没有揭示出这三种基本心理活动的客观本质。 
统一价值论认为,认知、情感与意志作为三种基本的、相对独立的主观意识,对应着反映三种基本的客观存在: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和实践关系。 

一、认知的客观本质/知情意的客观本质 编辑


事实关系就是指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事物与事物之间,人与事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复杂多样的相互作用,如物理作用和化学作用等,这些作用都有其客观规律性,人只能承认它、认识它和利用它,而不能否定它、违背它。 
什么是事实?事实一词有多种含义:最狭义的观点认为,事实是指事物的情况或者是指事物呈现在感官之前的一种存在,它是相对于知觉而言的;较为广义的观点认为,事实是指作为主体(即个人、集体或社会)认识对象的客体自身,包括客体的实体、状态、属性、运动过程及与周围事物的联系;最广义的观点认为,事实是指包括主体在内的一切事物及其状态、属性、过程、联系的总和。这里所说的事实是最广义的,它没有主体与客体之分,没有确定的主体目标,完全独立于主体而存在着。 
对于事实关系的主观反映就是认知,它构成人的主观意识的最基本形式。认知包括感性认知与理性认知,其中:感性认知是指人对事物所发出的刺激信号进行的感觉、知觉和表象,如对物体的颜色、形状、大小、声音、冷热等方面的感知;理性认知是指人对概念或概念系统(即事物的第二信号系统)所进行的认知、理解、判断、推理、分析、归纳等。认知只需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不需要考虑人的利益需要,没有任何主观偏爱,是一种纯粹中性的反映活动。 

二、情感的客观本质/知情意的客观本质 编辑


价值关系是指事实本身相对于主体的生存与发展所体现的作用,是指那些带有主体目的色彩的事实关系。由于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必定或多或少地与其它事物的状态、属性、过程、关系相联系,因此任何事实关系都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价值关系。 
主体的生存与发展是一切价值关系的根本目标,也是价值关系与事实关系的根本差异之所在。任何价值关系都必须建立在主体目标的基础上,必须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离开了主体就无所谓价值关系。不过,价值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它只取决于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客观目标,而不取决于主体的主观愿望,客观目标属于客观范畴,而主观愿望属于主观范畴,主观愿望是对客观目标的一种反映。因此价值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的事实关系,是一种把事物和主体的生存与发展联系起来的事实关系。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事实关系可分为价值事实关系(简称为价值关系)与非价值事实关系(简称为事实关系)。 
对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就是情感,它构成人的主观意识的另一种基本形式。情感包括感性情感与理性情感。感性情感是指人对事物发出的感性刺激(如物理或化学刺激)信号所产生的感觉取向、知觉取向和表象取向。例如,尖锐物体的刺激引起人的疼痛感觉,人将会设法逃避它;绿色事物容易使人产生宁静、祥和的情感,人将会趋向于亲近它;凶狠的狼容易使人产生恐惧的情感,人将会设法逃避它。理性情感是指人对概念或概念系统(即第二信号系统)所进行的认知取向、理解取向、判断取向、推理取向、分析取向、归纳取向等。典型的认知取向是,人通常只对那些存在切身利益关系的事物及其知识感兴趣;典型的理解取向是,善良的人总容易善解人意,邪恶的人总容易恶解人意;典型的判断取向是,人对道德形象好的人总容易用善的眼光来判断他的行为动机,而对道德形象差的人总容易用恶的眼光来判断他的行为动机;典型的推理取向是,人最容易找到或肯定那些最为有利的推理论据,从而推理出最有利于自己的结论,而不容易发现或容易否定那些最不利的推理论据,从而否定最不利于自己的结论;典型的分析取向是,人在对事物的起因、现状及发展方向等进行分析时,最容易把事物产生正向价值效应归功于自己或与自己相关联的事物,最容易把事物产生负向价值效应归罪于他人或与他人相关联的事物;典型的归纳取向是,乐观者最容易发现事物存在的最好价值效应,即最容易看到最好的前途,悲观者最容易发现事物存在的最差价值效应,即总容易看到最坏的后果。 情感除了需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外,更需要考虑主体的利益需要,它是一种非中性的、有一定主观偏好的反映活动。 

三、意志的客观本质/知情意的客观本质 编辑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分为两个相反的方面:一个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另一个是主体对客体的反作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互为前提、共同发展。价值关系反映了客观事物对于主体生存与发展所产生的作用过程,实践关系则反映了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过程。 
实践关系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反映了主体运用自己的本质力量对客体施加反作用力,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价值增值是实践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价值关系与实践关系的根本差异之所在。任何价值关系既需要进行消费,也需要进行生产,才得以存在和发展下去,如果没有价值生产,价值关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如果没有价值消费,价值关系就会将变得毫无不意义。人通过实践活动进行价值生产,使实践活动具有价值增值的特征,实践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能够产生价值增值的价值关系,它是一种把主体的本质力量和主体的生存与发展联系起来的价值关系。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价值关系可分为价值消费关系(简称为价值关系)与价值生产关系(简称为实践关系)。 
对实践关系的主观反映就是意志,它构成人的主观意识的第三种基本形式。意志包括感性意志与理性意志。感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感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感性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体力劳动需要克服机体在肌肉疼痛、呼吸困难、血管扩张、神经紧张等感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理性意志是指人用以承受理性刺激的意志,它反映了人在实践活动中对于第二信号系统刺激的克制能力和兴奋能力,如脑力劳动需要克服大脑皮层在接受第二信号系统的刺激时所产生的思维迷惑、精神压力、情绪波动、信仰失落等理性方面的困难与障碍。意志既要考虑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与变化规律,还要考虑主体的利益需要,尤其要考虑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能力,它是一种非中性的而且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活动。 

四、知、情、意的辩证关系/知情意的客观本质 编辑


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种事物的事实关系,其次要掌握这些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再要掌握每个实践行为的价值关系并且判断、选择、组织和实施一个最佳的行动方案。第一步由认知活动来完成,第二步由情感活动来完成,第三步由意志活动来完成,因此从认知到情感,再从情感到意志,是一条基本的、不可分割的人类自控行为的流水线。 
知、情、意的辩证关系在根本上取决于事实关系、价值关系与实践关系的辩证关系。 
1.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意志又是一种特殊的情感 客体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也是客体的一种关系属性,只因为它有着特殊的意义,才与其它关系属性区别开来,因此价值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事实关系,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本质力量是人的一种最重要的价值属性,只因为它有着特殊的意义,才与一般的价值属性区别开来,因此实践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关系,意志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从广义角度来看,知、情、意都是一种认知活动,只是各自侧重于不同的角度,情感侧重于从意义的角度进行认知,意志侧重于从行为效应的角度进行认知。 
2.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区别 其主要区别是:认知一般是以抽象的、精确的、逻辑推理的形式出现,情感一般是以直观的、模糊的、非逻辑的形式出现,意志一般是以潜意识的、随意的、能动的形式出现;认知主要是关于“是如何”的认识,情感主要是关于“应如何”的认识,意志主要是关于“怎么办”的认识。如果把情感与认知割裂开来,就会使情感没有客观依据而变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把情感与认知混淆起来,又会使情感失去公正性而变成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把情感与意志割裂开来,就会使情感成了空洞的情感;如果把情感与意志混淆起来,又会使情感成了糊涂的情感。 
3.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依存、相互联系 没有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价值关系,实践关系也成了无源之水,因此认知是情感的源泉,情感是意志的源泉;事实关系以价值关系为导向,价值关系又以实践关系为导向,因此认知以情感为导向,情感以意志为导向;情感最初是从认知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它又反过来促进认知的发展,意志最初是从情感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它又反过来促进情感的发展;认知、情感与意志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互为前提、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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