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定理及其证明

威尔逊定理及其证明

零.前言

由于看的人竟然超过了1000个,于是在 2021.1.8 重写此文。

一.什么是威尔逊定理

威尔逊定理是指对于一个质数P来说,有

[(p-1)!equiv-1(mod;p) ]

且对于这个定理成立的数一定是质数,即“p为质数”和威尔逊定理互为充分必要条件。

于是通过这个性质我们可以构造一下质数分布的函数曲线(结合sin函数的性质)

[f(n)=sin(pi*((n-1)!+1)/n) ]

当函数值为0时,就可以得出一个质数(是不是很鸡肋)。

由于充分必要条件我们当然也可以用这个来判断质数,不过不好用就对了。

二.证明威尔逊定理

首先我们将等式两边同时除以一个-1(-1必然与p互质),接下来要证明

[(p-2)!equiv1(mod;p) ]

对这个东西完全没有头绪呢~,从形式上观察,考虑一下比较简单的情况。

[axequiv1(mod;p) ]

这个东西就很简单,当x是a的逆元就好。

​ 再回到威尔逊定理,很显然,对于 (p=2) 的时候,威尔逊定理成立。那么除了2以外的质数应该全是奇数,p-2也应该全是奇数才对,观察到问题成为了奇数个数相乘与1同余。

​ 又有1的逆元是1,所以把1踢出去,也就是说剩下的偶数个数的数如果可以两两对应,乘积(mod p=1)威尔逊定理就整出来了。

对于(ain[1,p-2]),一定有 (a^{-1}in[1,p-2],a^{-1} ot=a)(x^2equiv1)的解有且只有 1 和 p-1)

那么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了,逆元是不是一一对应呢,答案是当然的,有很多途径可证明(比如定义出发,不定方程,费马小定理等)。

三.一句话证明

逆元的性质决定了一个数和它的逆元一一对应,2~p-2之间必然被(frac{p-1}{2})个互为逆元的数对完全覆盖,1的逆元是1,故威尔逊定理成立。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clockwhite/p/12179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