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几条更具体的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当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3、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4、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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