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观码说理

前一阶段看到大神在网上贴出的测试个人js理解的代码。

在此我在此借用大神的代码,进行自我复述,大神文章参见:http://www.imooc.com/article/1731

代码1:

function foo(){
    console.log(this.a);
}
function doFoo(fn){
    fn();
}
function doFoo2(o){
    o.foo();
}
var obj = {
    a: 2,
    foo: foo
};
var a = "I'm an a";
doFoo(obj.foo);
doFoo2(obj);


 

我的理解:

先说doFoo(obj.foo)

传入的参数obj.foo即对象obj的元素foo,内容为foo。

此时传入的foo在方法doFoo中就变成了调用foo()方法。

因为foo()是定义在最外层的,此时的this指向最外层对象window,所以取得的a应该是在最外层定义的 var a = "I'm an a";

所以第一个方法返回的是I'm an a。

其次说doFoo2(obj)

传入的参数是obj对象.

此时在doFoo2中调用的是obj.foo()。

这时foo()方法中的this重新指向了obj对象,所以this.a取得的是obj对象中的a。

所以第二个方法返回的是2.

大神的分析:

在Javascript中,this指向函数 执行时的当前对象,而非声明环境有
执行doFoo的时候执行环境就是doFoo函数,执行环境为全局。
执行doFoo2时是在对象内部调用函数,this指针指向该对象。

代码2:

function foo(somthing){
    console.log(this.a, somthing);
}
function bind(fn, obj){
    return function(){
        return fn.apply(obj, arguments);
    }
}
var obj = {
    a:2
}
var bar = bind(foo, obj);
var b = bar(3);
console.log(b);


第二段代码,再次先说我自己的理解:

结论先行:这里展示apply的作用-修改方法作用的对象,也可以说是修改this的指向

解释:

 原本在foo函数的定义中,this指向的是全局对象,而在函数bind中,利用apply,bind将this指向了obj,即fn方法实际作用在obj上了。

之后的代码便是定义一个obj对象直接量,然后将利用bind方法将foo方法的作用对象指向了obj,最后再通过定义的bar传入参数"3"。

也就是说,在最后bar(3)执行的时候,调用的方法foo作用于对象obj上(这里的obj指的是已经定义的对象直接量),所以方法执行的是下面的内容:

console.log(obj.a,3);

而obj的a是2,所以输出的内容是2 3。

再次看大神的分析,发现自己漏掉了最后方法没有返回参数,所以还会返回一个undefined。

贴上大神的分析:

apply、call、bind都有个作用就是改变作用域,这里用apply将foo函数的作用域指向obj对象,同时传入参数。
再简单分析一下bind函数内部的嵌套,执行bind函数的时候返回的是一个匿名函数,所以执行bar(3)的时候实际上是执行的bind内部的匿名函数,返回的是之前传入的foo函数的执行结果。
函数没有返回值的情况下默认返回undefined。

代码3:

function foo(a,b){
    this.val = a+b;
}
var bar = foo.bind(null, 'p1');
var baz = new bar('p2');
console.log(baz.val);

未完待续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jtTT/p/4914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