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E复习日记 : 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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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抽象类
 *      抽象:
 *          面向对象的三大核心思想;
 *              封装: 封装,ppp是封装的一部分
 *              继承;
 *              多态: 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
 *                  引用: 是指一个引用型变量
 *              有哪些变量?
 *                  成员变量;
 *                  构造方法的局部变量;
 *                  普通方法的局部变量;
 *                  立马声明立马使用的变量;
 *                  静态变量;
 *      什么是抽象类?
 *          就是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类就叫抽象类;
 *      什么是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叫抽象方法,连{}都没有;抽象方法必须在修饰符列表中加上abstract这个关键字修饰;
 *      继承于抽象类的类:
 *          必须全部实现抽象类中的方法(就是加上方法体大括号),如果没有全部实现,就必须加上abstract修饰,即他也是个抽象类;
 *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关系:
 *          含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          抽象类却不一定有抽象方法;
 *      抽象类没有抽象方法的目的:
 *          为了让这个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      抽象方法的性质:
 *          1 抽象方法不能被实例化(还有一种方法也不能让类实例化,那就是构造方法私有化,private)
 *          2 虽然抽象方法不能被实例化,但是仍然有构造方法,这个是让子类创建对象用的(构造方法不能被继承,用super())
 *          3 抽象类中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是抽象方法必须写在抽象类中
 *          4 抽象类的继承类,必须把所有的抽象方法实现(全部需要加上方法体),否则子类还是个抽象类,需要用abstract修饰,也就是子类也不能直接被实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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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抽象类是不能使用final修饰的,因为抽象类的目的就是为了继承,而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      抽象方法可以用final修饰吗?
 *          abstract和final不能同时出现,抽象方法不能用final修饰,因为抽象方法的目的是被覆写,而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覆写;
 *
 *          还有就是,子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所有的"抽象"方法才行,而不是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呢?
 *              关于这个,代码中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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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ublic class JavaSE{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 a = new C();//这里是多态,用于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a.move();
        a.eat();
        //再写一个
        //A o = new A();//这里是会报错的,我上面写过,抽象类是无法被实例化的,A是抽象类吧,当然不能被实例化;
    }
}

abstract class A{//抽象类吧
    public void eat(){//这个不是抽象方法吧,需要一定被覆写(实现)吗?
        System.out.println( "这是一个抽象类" );
    }

    public abstract void move();//注意: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
        
    A(){
        System.out.println( "A的构造方法" );
    }
}

abstract class B extends A{//B没有覆盖(或者说实现)A里面的move()方法,所以他依旧是一个抽象类,需要加上abstract;
    B(){
        System.out.println( "B的构造方法" );
    }
}

class C extends B{//C实现了A里面的所有方法吧,所以不用abstract修饰;
    C(){
        super();
    }

    public void move(){//A中的move()方法被覆写了
        System.out.println( "C不是抽象类" );
    }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yizhimichong/p/4804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