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发表的文章:4,《家有玉米可人儿》(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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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玉米可人儿》

 

 

 

     小刃吃玉米时很斯文:一排排地啃,细细地嚼,一忽儿用上牙啃一忽儿用下牙啃,看着她笑嘻嘻用晶莹雪白的银齿咬着黄澄澄或白生生珍珠般的玉米颗粒,对我的眼睛来说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她不是典型的妖娆或惊艳美女,不过那天车上她回眸一望,那单纯无邪的笑容就打动了我,仿佛陷入清澈的湖水……
   
她喜欢把苞谷说成玉米,她说那样好听。北方称棒子,南方为苞谷,而我觉得怎么称谓都无所谓。

小刃说:玉米,拆开来,玉是美石的意思,我一直戴着爷爷在世的时候给的一块玉。至于米嘛……她盯着我意味深长地笑,我一拍脑袋做恍然大悟状:可不就是我的名么?
   
我们吃玉米,都是拿起一股脑就瞎啃,把个长长短短的玉米咬得像鼠啃,乱糟糟挺难看的。不似小刃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吃完后轻轻搁在桌上,怎么看都像艺术品。对此我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就如同粗俗的下里巴人,而她甜甜的笑容就迎上我注视她如痴的目光。我承认,我喜欢欣赏她啃玉米过程中优雅的样子,吃得细咽慢嚼,慢条斯理的。一个可爱清纯的女孩把这点小事做到如此的从容与娴雅,我真的想不出我还有什么不能去包容她的了。
   
因她的姓氏简单,有天还别出心裁在大大的玉米棒上用牙齿 出名字来(准确地说应是,不过之于小刃身上,我更喜欢用。不好意思,爱屋及乌,嘿嘿!),让我等惊奇不已。
   
她对玉米的口味很灵敏,也很挑剔。她喜欢嫩的,水煮。

那种做法最自然最天真最无暇。

居然还能想到用此类形容词来比喻菜肴!作为老公,我不得不佩服她妙语横生。

老一点的玉米,小刃就不太喜欢了。若要吃,得换别的做法,如辣椒炒;裹蛋清豆粉炸等,还是能吃得津津有味。当别人说玉米看上去不老或尝着还算嫩时,她总能挑出细致的不同,目光与味蕾犀利得宛如百灵鸟。
   
小刃喜欢墨西哥。那是玉米的故乡哩。她眨巴着一双忽闪忽闪的黑水晶。墨西哥人常说:我们创造了玉米,玉米同时也创造了我们,我们是玉米人。小刃干脆拿这个作为她QQ上的个性签名了。
     墨西哥人最先培育并推广了彩色玉米,墨西哥的
玉米文化美国粘玉米, 玉米的各种好处,不同做法花样,南北美洲其他国家的不同种类玉米等等。小刃如数家珍,令我辈望尘莫及佩服之至汗颜不已。

看着她兴高采烈孜孜不倦,舌绽莲花的认真可爱劲儿,我想拥抱她:小刃小刃我爱你,就像老牛爱苞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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