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1123037 《Java程序设计》第6周学习总结

作业06-接口、内部类


1. 本周学习总结

1.1 面向对象学习暂告一段落,请使用思维导图,以封装、继承、多态为核心概念画一张思维导图或相关笔记,对面向对象思想进行一个总结。

注1:关键词与内容不求多,但概念之间的联系要清晰,内容覆盖面向对象的核心内容即可。
注2:颜色要少、连线不要复杂,必要的时候要在连线上进行说明。

答:

1.2 可选:使用常规方法总结其他上课内容。

答:

接口:
接口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类,这种抽象类中只包含常量和方法的声明,而无方法的实现,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

Comparable:
所有实现Comparable的对象都有'可以被比较'共同的特性,具体体现在均拥有compareTo方法.
Arrays.sort就是面向Comparable接口进行编程,这就是所谓的面向接口编程.

嵌套类:
对上述Arrays.sort进行Lambda语法简化
Lambda表达式1:

Lambda表达式2:

匿名类(最简):

匿名类优点:

  • 无需额外创建一个类
  • 简化代码
  • 体现封装性质

2. 书面作业

1. clone方法

1.1 在test1包中编写Employee类,在test2包中新建一个Test类,并在其main中新建test1包中的Employee的对象,然后使用clone方法克隆一个新对象,能否成功?为什么?




答:不成功,会出现clone()错误
原因:
protected 保卫的 用protected修饰的成员变量在同包的类或子类是可见的,如果要跨包,那么必须是在子类才是可见的。
所以在超级父类里的clone()方法,没办法被其他包访问,只有重写超级父类的clone()方法才可以正常使用。

1.2 如果要为自定义的类覆盖clone方法,需注意什么?

答:

首先,clone()方法应把protected改为public
其次,方法中调用super.clone()方法得到需要的复制对象
然后,要将对象的引用变量也实现深拷贝
最后,被复制的类需要实现Clonenable接口,否则会抛出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1.3 Object对象中的toString, equals, hashCode方法都使用public修饰,而clone方法却被protected修饰,请尝试解释原因。为什么不声明为public呢?

答:
将clone设置为protected的话,子类重写clone时就有protected和public两种选择;而将clone设置为public的话,那重写的clone方法就只能是public了,无选择的能被任何类使用。
所以,设置为protected的话不仅可以满足的需求更多,还会更加安全化,不至于随随便便任意一个类都能对所写的类进行克隆。

当你希望你的类不至于是随便一个类都能够对他进行clone时 这样就很有效
如果是public 那你重写的clone方法就只能是public了 无选择的能被任何类使用

2. 内部类

2.1 使用匿名类与Lambda表达式改写题集面向对象2-进阶-多态接口内部类的题目7-2。请贴图关键代码与运行结果,请在运行结果中出现你的学号与姓名。

答:
匿名类:


Lambda表达式:

结果:

2.2. 分析下列代码,回答shapeComparator所指向的对象与Comparator接口有什么关系?

Comparator<Shape> shapeComparator = new Comparator<Shape>() {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Shape o1, Shape o2) { 
//你的代码 
} 
 };

答:
shapeComparator实现了Comparator接口,并且重写了public int compare(Shape o1, Shape o2)方法,且shapeComparator所指向的对象是shape类的。

2.3 题集:6-1(匿名内部类)实验总结。你觉得使用匿名内部类有什么好处?

答:
这道题刚拿到的时候不明白题目要求的

注意:MyStarter类的构造函数public MyStarter(ActionListener ac)要接收ActionListener类型的对象,我们需要建立这个对象并在该对象相应的方法中编写相关功能代码。

是需要创建ActionListener类型的对象,然后编写其匿名内部类。后来搞清楚之后,就很简单的实现了。
好处:
运用匿名内部类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代码量,增强了可读性,对于需要用到的但仅仅调用一次的类,可以直接匿名内部类来实现,就不必再编写这个类来占用代码行数,使代码看起来精简。

3. PTA实验总结

3.1 PTA(自定义接口)。并回答:相比较不写接口,直接写一个类包含IntegerStack相应的方法来说,定义IntegerStack接口,然后定义其实现类这种方式有什么好处?

答:若直接写一个类包含IntegerStack相应的方法,则就限定了实现方法;而如果定义IntegerStack接口,然后定义其实现类,就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来用不同的形式储存数据,更加多样化。

3.2 PTA(静态内部类)。并回答:你觉得什么时候应该使用静态内部类?静态内部类与内部类有什么区别?

答:
首先要了解,内部类只有是静态的,其内部类中才能有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如果内部类非静态的,其内部类不能有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并且在Java中内部类加载的时间,一般只有运行到了才会初始化。
使用静态内部类:

  • 如果内部类中需要一个静态成员,那该内部类必须为静态内部类。
  • 如果不需要访问外部类的方法和属性时,可以设置为静态内部类。
  • 如果内部类实例和外部类实例没有关系时,设置为静态内部类。

区别:

  • 静态内部类可以有静态成员,而非静态内部类则不能有静态成员
  • 静态内部类只能够访问外部类的静态成员和静态方法,而非静态内部类则可以访问外部类的所有成员
  • 实例化一个非静态的内部类的方法:
    OutClass.InnerClass obj = outClassInstance.new InnerClass(); //注意是外部类实例.new,内部类
  • 实例化一个静态内部类的方法:
    不依赖于外部类的实例,直接实例化静态内部类对象:
    AAA.StaticInner in = new AAA.StaticInner();//注意是外部类本身,静态内部类

3.3 PTA(继承覆盖综合练习-Person、Student、Employee、Company)。并回答:使用Collections.sort对引用类型数组进行排序需要有一个什么前提条件?

答:
本题难点在于equal()的实现
使用Collections.sort对引用类型数组进行排序前提:继承Comparable、Comparator接口,并且分别重写compareTo方法、compare方法。

4.大作业-继续完善(尝试使用接口改造你们的系统)

参考Case-StudentDao.zip案例
假设在不同的实现中,购物车里的商品有的是存放在ArrayList,有的是存放在数组中。

4.1 现在希望将系统中购物车的操作抽象到相应的DAO接口。

答:

4.2 为该接口定义至少两个实现(如数组、列表、文件)。截图自己负责部分的关键代码,要求出现名字与学号。

答:
使用列表实现DAO接口:

使用数组实现DAO接口:

4.3 给出你们的Main程序,说明定义DAO接口的好处。

答:

好处:
通过定义Dao接口存放共同方法,再定义不同的类来实现,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来用不同的形式储存数据,比如本题就用了列表和数组进行实现,可以满足多种需求,更加灵活。

5. 代码阅读:PersonTest.java(abstract、多态、super)

5.1 画出类的继承关系

5.2 main函数的代码实现什么功能?

答:main函数的代码实现了对数组中四个对象的年龄按照从小到大的排序,并输出了排序后的结果。

5.3 如果将子类中的super构造函数去掉行不行?

答:
当然不行。
原因: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中,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不能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只能通过super()来调用,故在子类构造对象时,访问子类构造函数时,父类也运行。这道题如果将子类中的super构造函数去掉,就不能调用父类里面的构造函数,当然不行了!

5.4 PersonTest.java中哪里体现了多态?

答:
在PersonTest.java中,Person类,Employee类,Manager类,Programmer类 和 Student类 都有对toString()方法进行重写覆盖,体现了多态性。


3.码云及PTA

题集:jmu-Java-04-面向对象2-进阶-多态接口内部类

3.1. 码云代码提交记录

在码云的项目中,依次选择“统计-Commits历史-设置时间段”, 然后搜索并截图

3.2 截图PTA题集完成情况图

需要有两张图(1. 排名图。2.PTA提交列表图)

3.3 统计本周完成的代码量

需要将每周的代码统计情况融合到一张表中。

周次 总代码量 新增代码量 总文件数 新增文件数
1 0 0 0 0
2 0 0 0 0
3 0 0 0 0
4 0 0 0 0
5 1167 1167 26 26
6 1830 663 32 6
7 2282 452 45 13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qin-yu/p/7743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