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

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心理学的激励理论之一,归因是指观察者为了预测和评价被观察者的行为,对环境加以控制和对行为加以激励或控制,而对被观察者的行为过程所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

动机理论:事件的内因,外因,1958年,海德(Fritz Heider)

解释别人的时候倾向于内因,例如性格;解释自己的时候倾向于外因,例如环境

两个常用原则:1)共变原则(Principle of covariantion) ,我自己理解即贡献,例如考试和闹别扭,2)排除原则,内外因某一方面的原因足以解释事件的时候,就可以排除另一方面的归因。例如,某凶残的罪犯又杀了一个人,我们倾向于在归因时排除外部因素,而归于他自己的内在的本性这些内在因素

对应推论理论: 由Jones 和Davis 在1965年提出

归因者做原因归结时有三个基本假设: 1)归因者假设行为发出者预先知道此行为的结果 2)行为发出者有能力做出此类意向的行为 3)动作发出者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影响对应推论的三个因素:1)非共同性结果(non-comon effect),一个人站起来,穿上毛衣,关上窗户; 由此推断他感到凉了,但如果他 仅关上窗户,则可能是嫌嘈闹等原因2)社会期望(social desirabilityexpectancy);符合社会期望不能表明其态度,但不符合时往往表明其态度;3)选择自由:如果我们知道某人从事某行动是自由选择的不是受到某种因素的强迫,我们便倾向于认为这个行为与某人的态度是对应的。如果不是自由选择的,则难于作出对应推论。

维纳理论:

行为成败分析六因素:

能力(根据自己评估是否对该项工作胜任);努力(个人反省检讨是否在过程中经历而为);任务难度(凭个人经验判断该项任务的困难程度);运气;身心状态(工作过程中,个人的身体和心情状况是否影响工作成效);其他因素(除上述五项外,尚有何其他事关人与事的影响因素(如别人帮助或评分不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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