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再学习前篇

在编程生涯的不同阶段,对设计模式的理解各有不同,相信随着阅历的增加,你也会有更多新的体会产生。关于设计模式的书籍和文章非常多,也有很多经典的讨论让人深受启发,因为翻译和时代久远等各种原因,设计模式各种相关的资料并没有做到定义统一,不同的解释有些易懂有些晦涩,有些甚至只能表达部分意思。在软考架构师考试中,也有涉及到面向对象设计六原则,和设计模式三大分类的篇章,解释得非常经典而且用词短小精悍。

面向对象对象6大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设计目的单一的类

开放-封闭原则
对扩展开话,对修改关闭

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可以替换父类

依赖倒置原则
要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具体实现;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组合重用原则
要尽量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重用的目的。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识原则)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它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

设计模式可分为3大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行为型模式
创建型模式
描述类或对象的创建过程,为新对象实例化提供指南。

结构型模式
描述类或对象的组合,为类如何设计形成以更大的结构提供指南。

行为型模式
描述了类或对象的交互和职责分配,对类的交互和职责分配提供指南。

好了,如果你对设计模式仍有疑问,可在评论区讨论。如果你有关于设计模式的培训需求,也请站内信联系我。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mzsg/p/11982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