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编程规范--------1 排版

1.1 严格采用阶梯层次组织程序代码

各层次缩进的风格采用TAB缩进(TAB宽度原则上使用系统默认值)

 

1.2空行

(1)变量说明之后必须加空行。

(2)相对独立的程序块之间应加空行。

1.3 对变量的定义,尽量位于函数的开始位置

(1)应避免分散定义变量。

(2)同一类的变量在同一行内定义,或者在相邻行定义。

(3)数组、指针等复杂类型的定义放在定义区的最后。

(4)变量定义区不做较复杂的变量赋值。

1.4 程序各部分的放置顺序

在较小的项目中,按如下顺序组织安排程序各部分:

(1)#include <C的标准头文件>

(2)#include 〞用户自定义的文件〞

(3)#define 宏定义。

(4)全局变量定义。

(5)函数原型声明。

(6)main函数定义。

(7)用户自定义函数。

以上各部分之间、用户自定义的函数之间应加空行。注意,函数原型声明统一集中放在main函数之前,不放在某个函数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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