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学习笔记一:程序设计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

二.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这个设计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另一个是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三.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四.里式替换原则(LSP)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五.迪米特法则(LoD)

  如果两个类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这个设计原则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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