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单一职责原则(二)

   单一职责原则解释: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我跟大家一样不喜欢看教条,教条太抽象不好理解,那我就举个生活中的例子便于大家理解我们知道现在的手机有拍照,打电话,彩信,摄像,听歌等等很多功能,我们出去旅游的时候其实只要带一个手机就好了,坐在车上无聊的时候可以听歌,打游戏,欣赏风景的时候可以拍照,碰到趣人趣事得时候还可以摄像,真是好啊,但是仔细想想,手机听歌有MP4或MP5声效好吗?打游戏有PS效果好吗?拍照有数码相机像素高吗?摄像有SONY摄像机效果好吗?答案是没有,其实有时候一件产品简单一些,职责单一一些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 我们有时候在做编程的时候,很自然而然的会给一个类增加这样那样的功能,比如:我们要做一个网站,会给这样一个default.aspx.cs后台文件加入算法的代码,数据库访问的SQL语句,业务逻辑的代码等等都写到这个类文件中,这就意味着,无论任何需求要来,你都需要去动这个类文件,这其实是很糟糕的,维护麻烦,复用根本不可能,更别提灵活性了,假如你又要做一个类似的应用程序,不过它运行的平台是手机,Web界面的程序不能使用,那之前的这个Web应用程序如何移植到手机上以达到复用的效果

   . 所以至少至少我们可以将程序分为两个类,一个是业务逻辑类,一个是界面UI类,当有一天要改变界面的时候,不过是界面表现类的变化而已,和业务逻辑类无关,以此达到复用的目的

   .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会限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是种脆弱的设计,当需求发生变化时,这种设计就崩溃了

   . 其实我们以前经常做的三层架构就体现了单一职责原则,业务逻辑层处理业务逻辑,数据访问层访问数据库,表现层处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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