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标识符命名规则

标识符用作给变量、类和方法命名

标识符以由大小写字母、数字、下划线(_)和美元符号($)组成,但是不能以数字开头。

大小写敏感

不能与Java语言的关键字重名

不能和Java类库的类名重名

不能有空格、@、#、+、-、/ 等符号

长度无限制

应该使用有意义的名称,达到见名知意的目的

不可以是 true 和 false 

常用命名规范:

包名:使用小写字母。

类名和接口名:通常定义为由具有含义的单词组成,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

方法名:通常也是由具有含义的单词组成,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其他单词的首字母都大写。

变量名:成员变量和方法相同,局部变量全部使用小写。

常量名:全部使用大写,最好使用下划线分割单词。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ialong1st/p/7804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