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三种权力

 

当自己跑到项目上时,就是写博客的时候了,因为这时候才最有感触,所以总结也就相对多些,可能不成体系,但点滴积累,也要记录。
今天跟项目经理交流了一个小时,主要是讨论了项目管理的三种权力:法定权、领导权和参照权。项目是一个与本地代理合作实施的项目,公司出项目经理,代理出实施经理与实施工程师。尽管项目经理前期领导工作做得不是太好,但从后期项目管理考虑,也有必要协助其作一些实例分析,否则下一个让期负责的项目还会出这种问题。
这个项目经理具有法定权,在项目启动大会上,这是直接宣布的,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组具有管理权。
项目经理也具有领导权,因为是研究生毕业,熟悉机械行业的设计、工艺、生产计划、车间管理内容,而且还做过两年的开发工作,从业务上和技术能力上都很有水平。
但以上两项权力在现有情况下都不太有效,首先法定权是没有作用的,尽管是领导者,却没有处罚权和奖励权;领导权如果遇到比较爱学习和比较进步的项目组成员还可以,遇到不太爱学习的、外向型的就领导权就没有很大作用。当然项目经理比较内向,也削弱了领导权的发挥。
分析下来,只有参照权可以利用,作为ERP项目,项目经理可以使用代理老总和用户两方面的参照权(学习了PMP就是有用处,至少可以客观分析,参照权是在PMP考试前两天才准确了解的)。要不定期的把项目组成员与代理方老总组织在一起,强调项目组成员分工,并加以激励,使用明确的表扬及改进性的批评。这样可以让项目组成员始终了解你的背后站着老总。
第二要经常与用户一起共同安排项目组的工作,因为用户也可以直接向代理方老总反映问题。
这样大致交流了一个小时,重点讲明,在项目组成员出现问题的第一次就要制止,就如余世维所说“不能坏了规矩”,否则下次就更不好使。
现在自己越来越后悔来晚了一些(当然事情还可以补救,下午已经作了安排,并从明天开始付诸实施),如果不先去重庆呆这么四天时间,如果不是由于PDM与CAPP项目的影响,可能十天之前就已经来到昆明,那时,还有足够长的时间来解决。
当和项目经理一起上楼的时候,竟不由自主的怀念起2004的项目来,那时整个项目组的工作效率是多高啊,每个人都在为着项目成功而努力工作,在临近验收的一个月时间里,20多个晚上都是12点多项目组才动身回去休息,一次还被大雨阻拦到凌晨三点;七个人大家一起冲方便面吃,因为是饮水机,都抢着先去泡面。现在的项目经理还缺少那种锻炼,也没有形成那种气势,但那样有实力的项目组,今后也不会有了,因为那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团队。当初那个圈子里的人,一个当了经营部长;一个当了开发总监;一个成了项目经理;一个成了开发经理;
而现在尽管知道项目经理需要我的帮助,但我也不能直接代替他来做了,因为总有一天他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优秀的项目经理。所以尽管我在这里写着博客,他却在一边准备验收报告的整理,毕竟,每个人都要走过这么一个困难的过程。这一关挺不过去,那在下一个项目中,还会有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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