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

1.开闭原则(OCP),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在使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
2.里氏替换原则(LSP):在任何父类出现的时候都可以用他的子类来替代。
3.单一职责原则(SRP):高内聚低耦合。
4.接口隔离原则(ISP):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里。
5.依赖倒置原则(DIP):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具体的实现。
6.迪米特原则(LOD):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各模块之间的通信只通过接口来通信,而不理会模块饿内部的工作原理,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降到最低,促进软件的复用。
7.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RP):尽量使用对象数组,而不是使用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该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油分:新对象通过像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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