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薪酬与GDP

http://it.sohu.com/20120212/n334470749.shtml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2007年11月公布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也指出,中国企业利润大幅增加,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却连降22年。富士康摇身一变成了“鲶鱼”,根子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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