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中全选的命令或者快捷方式

网上有两种说法比较多:“:1,$y”和 “dG”

但是我查到有资料显示:1,$y是全部复制,不是全选

dG这是删除光标所在行到最后一行的内容(包括光标所在行的内容)

还有一个命令是  ggVG
解释是:
gg 让光标移到首行,在vim才有效,vi中无效
V   是进入Visual(可视)模式
G  光标移到最后一行
选中内容以后就可以其他的操作了,比如:
d  删除选中内容
y  复制选中内容到0号寄存器
"+y  复制选中内容到+寄存器,也就是系统的剪贴板,供其他程序用
全部删除:按esc后,然后dG
全部复制:按esc后,然后ggyG
全选高亮显示:按esc后,然后ggvG或者ggVG

要复制到别的地方,用 "+y 来复制,注意是三个字符。
gg"+yG 

转自:http://blog.163.com/boby_boke/blog/static/126877354200910308522382/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chengyeliang/p/4123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