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要死了

某路人经过北大街,迎面撞见一群人兴高采烈手舞足蹈高喊着“yao死啦,yao死啦。。。”。路人不解:都要死了,还高兴个啥?于是上前问个细致,群口齐开:药加鑫要死啦!

这是我捏造的一个山寨版故事,当然关注新闻的人都知道故事的最后一句是真的—药加鑫一审被判死刑。

在一审之前,对于药是否该死也曾有过“激烈”争论。说药该死的理由很简单很充分:其行为适用我国死刑;为药说情者的说法就五花八门了:激情杀人说、钢琴习惯动作说、好好学生说配合某TV”人性弱点“说,总之展现了官方一贯让人“佩服”的扯皮水平,这种造势同时也让人担心这次审判是否能公正。其中还让我倍感兴趣的是由熊培云先生引发的一个关于是否“宽恕凶手与废除死刑”的争论。对于废除死刑,能举起的部位我都举起赞成,熊先生也是如此观点,因为我们都觉得人的生命值得敬畏尊重无论他是什么人,何况以眼还眼只是多增一户伤悲。废除死刑是一个渐进的法律体系完善的结果,我们并无指望现在就能做到,当下对法律的真正期望乃是独立透明公正。熊先生是位让我尊敬的学者,但是他主张社会宽恕同时还附带的例子让我觉得不妥。宽恕本是受害人对凶手的私人权利,他人不能作数;至于德国普方案和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中体现的似乎还是对生命权的尊重和死亡的怜悯多点。况且即便提倡人民宽容善良的,我们依然需要法律去防止和制裁为恶者践踏人民宽恕之心的行为;宽恕之路没有法律的护航注定寸步难行。若真要谈宽容宽恕的社会风气,首先应该让大家学会尊重生命彼此把对方当作和自己一样完整的人来对待,这个地方发生的大多悲剧起源之一就是一些人不把另一些人当作同类来对待。

现在,药,大概真的是要死了。我不知道当时等待在法院外的群众听到这个审判结果是怎样的情景?是不是真像故事里那样舞之蹈之?这样把欢乐建立在别人的死亡之上似乎有点太小人相?于是我觉得这样的情景有点过有点假,可是又想到药加鑫的恶行,心总算放下来点:兴高采烈也好,拍手称快也好,人民真是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迟到的公正判决来欢乐自己啊!

也许这个判决的意义似乎远不止于此。从事件的发展来看,药案已经从简单的凶手与受害人的的对薄公堂,演变成普通人民和“二代”、汹涌民情和TV乱言、公正与强权等的多重角力。因此判决一出,人民的欢乐可能远远超过我预想的程度。有人觉得这是公正战胜强权的伟大胜利;有人觉得这个社会还是可以期望的;有人觉得真TMD解恨总算死了个二代……

“公正来的太突然了”—难免有人和我还有同样别的疑虑:如果当初他父母叫他“药爱国”、“药爱党”或是“药納税”而不是“药加鑫”;假如他是一个党员;抑或他叫“李加薪”,审判的结果会不会两样?别忘了,还有二审。毕竟那么多如果都确确实实发生在这片土地上了。

被侵损的人们都知道,一丝公共还不足以抚慰那么多残破的心。

本文来自:一五一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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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dee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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