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Closed Principle原则讲的是: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优点: 通过扩展已有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的需求,使变化中的软件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已有软件模块,特别是最重要的抽象层模块不能再修改,这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用面向对象的语言来讲,不允许更改的是系统的抽象层,而允许更改的是系统的实现层。

里氏代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型(subtype)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型。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EthanSun/p/3148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