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积分规则功能说明书

赛制规定:

  前4局比赛采用25分制,每个队只有赢得至少2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时 ,才胜1局。

  正式比赛采用5局3胜制,决胜局的比赛采用15分制,一队先得8分后,两队交换场区,按原位置顺序继续比赛到结束。

  在决胜局(第五局)之比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方2分为胜。

得分方式:

球在一方场内落地对方得一分

一方防守打手出界对方得一分

一方进攻未打手直接出界对方得一分

一方触网对方得一分

一方过网击球对方得一分

一方在一次进攻四次触球对方得一分

一方用身体抓住球(持球)对方的一分

一方发球踩线对方得一分

    取得上一分的队伍发球。在发球时,双方队员都必须按规定位置站好,否则将被判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一方发球后对方接球失误、犯规或球落到对方场内,即发球方得分,继续发球;

  如发球队员发球违例或发出界外则对方得分,换发球。

暂停、换人:

  每局比赛中各队均有2次暂停,6人次换人机会。(成死球时可要求)

  1.暂停:每局比赛中各队均有2次暂停;正规比赛每8分一次技术暂停。

  2.换人:

  A、主力队员只能退出比赛一次,同一局中他再次上场比赛时,只能回到该局替换他的队员位置。

  B、替补队员每局只能上场比赛一次,可以替换任何一个主力队员,同一局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

  

排球运动介绍

 

排球运动由两队各六名选手组成,但是现在增设了自由人,该运动的目的在于使击出的球稍高于网前伸出的双手,从而使球落入对方的半场而得分。

  每队的球员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三名网前选手和三名靠近底线的选手。每一方击球过网不得超过三次,原则上一名攻击手将和一名队友在网前拦截,阻止球落入本方半场并可以通过拦截直接得分。

  简单来说,运动员不得持球,不得连续击球两次。他们可以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击球,但是如果球从球员身上的某一部位弹到另一部位时,将被认作是两次击球,按违例计算。如果球员在界外击球或击球时身体的某一部位触网将被判失分。 

技术规定:

  ①发球:

  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须先轮转 ,1号位队员在裁判员鸣哨后3秒钟内将球击出。

  发球离手后 ,如果球在中途触及发球队场上队员、标志杆、其他障碍物,发球不过网或球落在对方界外均为发球失误,失发球权。

  在本队未失误前,发球队员连续发球。

  ②触球:

  队员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但不得停留,如出现捞、捧、推、掷球的情况则被判为持球。

  每队最多触球3次(拦网除外) ,如果 1 个队员连续触球多于 1 次(拦网除外),被判为连击。

  同队2个队员同时触球作为2次触球。

  但双方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后均再可击球3次。

  ③进攻性击球:

  直接向对方场区的击球为进攻性击球。

  前排队员可在本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作进攻性击球。

  后排队员在进攻线前的前场区只能作整个球体不高于球网上沿的进攻性击球,但在进攻线后起跳则可击任何高度的球。

  ④过网:

  队员不得过网击球,但击球点在本场区,球离手后手随球过网不判过网犯规。

  对方击球前 ,拦网队员手触及对方场区上空的球,判拦网队员过网犯规。

  当对方队员击球后,许可在对方场区拦网。

  ⑤过中线:

  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地面即判过中线犯规。

  但一脚或双脚的一部分踏过中线,而另一部分踏在中线上或在中线上空则不判犯规。

  队员可伸手在网下击球,但不得阻碍对方队员。

  ⑥拦网:

  只准前排队员进行单人或集体拦网。

  在1次拦网中,球可连续触及1个或几个拦网队员的手 、头或腰部以上身体任何部位均算1次拦网。

  拦网后本队可再击球3次。拦网手触球后 ,球落界外为触手出界,判失误。

  

裁判设置:

  正式排球比赛应有第一 、第二裁判员各1人,记录员1人,司线员2~4人。

犯规情况:

  下列情况为发球犯规:

  (1)发球次序错误。

  (2)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地面。

  (3)发球队员在第一裁判鸣哨8秒内未将球击出。

  (4)球未被抛起或未使持球手清楚撤离就击球。

  (5)双手击球或单手将球抛出、推出。

  (6)球抛起准备发球,却未击球。

发球击球:

  下列情况为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1)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没有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

  (2)球触网后落入对方场区外,界外球。

  (3)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在发球时,某一队员或2名以上队员密集站位或挥臂跳跃、移动遮挡接发球队员,且发出去的球从他或他们上空飞过,则构成个人或集体发球掩护犯规)。

对发球犯规的裁判方法:

  (1)发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判断,发球击球后的犯规由第一裁判和司线员进行判断。

  (2)发球犯规如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应判位置错误在后,发球击球后的犯规如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应判位置错误在前。

  (3)下列情况,第一裁判员应重新鸣哨发球:

  ①第一裁判未鸣哨、发球队员已将球发出。

  ②遇特殊情况(如运动员受伤,球滚入场内等)。

  ③第二裁判员在第一裁判鸣哨允许发球后,又鸣哨中断比赛允许某队暂停或换人的请求,第一裁判员不允许中断比赛的请求。

  (4)第一裁判待发球队员进入发球区并拿到球做好准备、接发球一方已站好位置,即可鸣哨。鸣哨后,第一裁判员默数8 s。

  (5)发球队员同场上本方后排其他两位队员无位置错误关系。

轮转错误:

  1.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轮转错误犯规

  (1)未按记录表上登记的发球次序进行发球。

  (2)发球队胜一球后,而换由其他队员继续发球。

  2.对轮转错误的裁判方法

  (1)比赛中主要由记录员发现该犯规,记录员应在球发出后鸣哨中断比赛并报告裁判员。

  (2)对轮转错误犯规的判罚由第一裁判员鸣哨判定,结果为失一球,而对方得分并换由对方发球。

  (3)令该队恢复到正确的位置上。

  (4)记录员如能确定在错误过程中得分,则取消该队在误发中所得分数,而对方得分有效;记录员如不能确定在错误过程中所得分数,则只做失一球判罚。

  (5)如一局结束或一场结束,运动员已交换场区或已退场,则分数、局数、比赛结果均有效。

位置错误: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位置错误犯规

  (1)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场上其它队员未完全站在本场区内。

  (2)未按规则“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

  规则规定即4号位同5号位,3号位同6号位,2号位同1号位对比发生位置错误犯规。

  (3)未按规则“每一名左边(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左(右)边线更近。规则规定3号位同4号位,3号位同2号位;6号位同5号位,6号位同1号位对比发生位置错误犯规。

  2.对位置错误犯规的裁判方法

  (1)第一裁判员观看发球一方有无位置错误犯规,第二裁判员观看接发球一方有无位置错误犯规。

  (2)队员的位置,根据其脚着地部位来判定。

  (3)位置错误犯规是击球瞬间造成的。击球前后均不存在位置错误犯规,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任何地方和无障碍区自由活动。

  (4)对位置错误犯规的处理办法同轮转错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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