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通俗的理解就是一个类只做一件事情。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指责并把这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你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这个类,那这个类的职责就不是单一的。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通俗的理解是:扩展是开放的,修改是封闭的。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应该依赖抽象。通俗的理解是:要针对接口的编程,不要针对实现。

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的父类型。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真正的背复用,而子类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行才能使父类无需更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迪米特法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的根本思想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 

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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