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04《JAVA程序设计》第四周学习总结

教材内容总结

第五章 子类与继承

1.子类声明中通常用关键字extend来定义一个子类(class 子类名 extend 父类名{})
2.子类和父类在同一包中的继承性,继承的成员变量或方法的访问权限保持不变。
3.子类隐藏继承的成员变量的特点:1.子类对象以及子类自己带你故意的方法操作与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是指子类重新声明的这个成员变量。2.子类对象仍然可以调用从父类继承的方法操作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就是说,子类所继承的方法所操作的成员变量一定是被子类继承或隐藏的成员变量
4.注意方法重写的语法规则以及重写的注意事项
5.如果在子类中想使用想使用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或方法,就需要使用super
6.final关键字:final类不能被继承,即不能有子类,如果成员变量或局部变量被修饰为final,那他就是常量
7.上转型对象
abstract类:1.abstract类中可以有abstract方法。2.abstract类不能用new运算符创建对象。3.abstract类的子类。

第六章 接口与实现

1.使用关键字interface来定义一个接口。接口=接口声明+接口体。
2.如果一个非抽象类实现了某个接口,那么这个类必须重写这个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在重写接口方法时,要去掉abstract修饰符,给出方法体,并用public修饰。
3.public接口可以被任意一个类实现,友好接口可被同一个包里的接口实现。
4.import语句可以引入包的类也可以引入包的接口。
5.abstract类与接口的比较:
接口与abstract类都能用abstract方法
接口只能有常量,不能有变量;而abstract类既可以有常量,也可以有变量
abstract类中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接口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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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度

已写代码1100行
已写博客10篇
学习时长28时
已写代码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l1998827/p/8646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