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中的相关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因其他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当一个职责变化的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2.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无论一个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添加新的代码来实现,而不是去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仅对程序中呈现的频繁变化的那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就是一样重要的。

3.依赖倒转原则

A: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应该面向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4.狄米特法则

也叫最少知识原则: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应该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狄米特发展其根本思想,是强调类之间的松散耦合。

本文使用Blog_Backup未注册版本导出,请到soft.pt42.com注册。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jypp/p/2319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