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记录3--抽象

1.由来

利用抽象类是i为了更好的对类加以分类,例如各种植物有具体名字,也有“植物”这个抽象的词对所有具体植物进行归类。

2.抽象类通常用来作为一个类族的最顶层的父类(表示该类族所有事物的共性),

用最底层的类表示现实中的具体事物,通常最上面的若干层都是抽象的。

3.抽象方法

3.1在定义Java方法时可以指给出方法头,而不给出方法内部实现代码

3.2凡是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必须使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

4.抽象类

4.1凡是含有抽象方法的类都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一定是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A
{
    abstract public void f();
}

class B extends A
{
    public void f()
    {
        System.out.println("BBB");
    }
}

public class TestAbsClass_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a是抽象类的引用
        //A aa = new A();  //error   不能new 出抽象类对象 
       A aa2 = null;//定义一个抽象类的引用
aa2 = new B();//将子类对象的地址赋给抽象类的引用(aa2指向)
aa2.f();//用抽象类的引用访问子类的方法 ,实现多态
} }

不能new 出抽象类对象,但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类的引用,假设A是抽象类,B是A的子类且完全实现了A的所有抽象方法

我们可以把一个子类对象的地址赋给抽象类的引用,然后通过引用调用子类从父类继承过来的方法,

即抽象类也可以实现多态(*)

5.Final

5.1final修饰类,表示该类不能被继承,(认为该类很完美已经不需要定义子类)

格式   public final  class A{....}        //public 和final 可以互换

5.2 final修饰类中的若干属性表示该属性必须被赋值并且只能被赋值一次(默认值不算真正的赋值)

初始化有2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在定义成员变量的同时初始化2.在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初始化

ps:一个类的所有普通方法内部都不可以修改final修饰过的成员变量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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