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

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组合:是通过对现有的对象进行拼装(组合)产生新的、更复杂的功能。也就是在一个类中直接使用另外一个类。

继承:是类 D 的对象可以使用仅对类C的对象有效的方法或者属性的特性,它使得这些方法和属性就好像是由类 D 定义的。普通的继承语义。

类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具体有待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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