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9899:2011 条款6.5.8——关系操作符

6.5.8 关系操作符


语法

1、relational-expression:

        shift-expression

        relational-expression    <    shift-expression

        relational-expression    >    shift-expression

        relational-expression    <=    shift-expression

        relational-expression    >=    shift-expression


约束

2、应该遵循下列规则之一:

——两个操作数都具有实数类型;或

——两个操作数都是指向兼容对象类型的限定的或非限定版本的指针。

语义

3、如果两个操作数都具有算术类型,那么会执行通常的算术转换。

4、出于这些操作符的目的,一个指向不是一个数组元素的一个对象的指针行为与带有对象类型的长度为1的一个数组的第一个元素具有相同的元素类型。

5、当两个指针被比较时,结果依赖于对象所指的地址空间中的相对位置。如果两个指向对象类型的指针都指向同一个对象,或者两者都指向同一数组对象的超过最后一个元素,那么它们比较结果是相等的。如果所指向的对象是同一聚合对象的成员,指向在稍后声明的结构体成员的指针比起在结构体中之前所声明的成员要大,并且指向带有更大下标值的数组元素的指针比起同一带有更小下表值的数组元素要更大。所有指向同一联合体对象的成员的指针比较为相等。如果表达式P指向一个数组对象的一个元素,并且该表达式Q指向同一数组对象的最后一个元素,那么指针表达式 Q + 1Q要大。在所有其它情况下,行为是未定义的。

6、操作符 < (小于),>(大于),<=(小于等于),以及>=(大于等于)中的每一个应该产生结果1,如果所指定的关系为真;为0,如果它为假。[注:表达式 a<b<c不被解释为通常数学中的表示。正如语法做指示的,这意味着(a<b)<c;换句话说,“如果ab小,则比较1与c;否则,比较0与c。”]结果具有类型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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