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设计模式》七大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能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如果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开放-封闭原则(OCP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即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新增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依赖倒转原则: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即针对接口编程。

里氏代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迪米特法则(LoD):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个方法,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法则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在类的结构设计上,应该尽可能的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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