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作家

没有你的地方都是他乡

没有你的旅行都是流浪

----王菲《我在终点等你》

我想很多人不会理解,《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其看似浮夸的爱。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幺鸡为什么要离开,猪头为什么追着车喊着“燕子,没有你我怎么活,你带我走吧”,可能你也不能理解,陈末为什么会为了一个跟自己不在一个世界的人变得颓废,自甘堕落。那么,我想你可能永远都不会懂,编剧的那一颗痴心。最终《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不管值不值得,我都义无反顾,也许我的人生就这样浪费,挥霍,萎靡。也都比,让自己放弃,来的容易。编剧的伟大之处,他把所有归罪与爱情,却没有表现背叛,贪婪,丑陋的同床异梦心。我想编剧懂得一个道理,爱与爱情,温暖人心,也让人变得迷失,荒唐,变得不再温暖。

其实,我理解。我的过去,不比电影逊色一分。我也曾经,萎靡,自甘堕落,表现的像一个不可理喻的loser,并且为此,搭进去了自己大学三年的青春。这三年,我没有几天活的温暖。常常觉得行尸走肉,常常觉得,好久没有笑过,却不知为何。无数次劝自己,走出困境,重新开始。却发现,拳头再也握不紧,再也不会温暖身边的人。就这样的,或者白日的掩饰,黑夜的蜷缩中,走过来了。

不管怎么,忽然,打算转身。打算重新开始。放下曾经的爱,把他乡变故乡,泪水和泥巴,把双肩加固。

选择成全。就这样,把自己的心境都反噬纸上。

说起写作,我自小学六年级开始动笔写随笔,到初三时候也算是学校的小作家了。中学时,我的作文或者随笔经常被老师拿去当做同学们的范文,好生骄傲啊。但是到了高中,在应试作文的挤压之下,我写的东西被丢弃到了最阴暗的角落。就这样高二至今,辍笔四年多了。在我看来文字是有情感的,并不需要太多的华丽和雕琢,能走入人的内心, 并且给人带来感动,那就是一篇成功的随笔了。我用我的细腻记录了我这么他乡的故事,记录了我这些年最不羁的流浪。文字,就跟石头一样带有性格,人赋予其内涵,看一个人的性格可以通过了解他的文笔。要么坚强,要么孤独寂寞,要么饱含清新、温暖。

作为一个平凡人,我所能想到了的文学价值就只有感动了。

一个人既然深爱一件事情,那么就一定有很多感动的故事。文字的存在伴随我的成长,更包含了我的爱情。尽管那些稚嫩的时光,我并不能理解爱的含义,但是也正是不懂爱,才对那段过往历历在目,缠绕心底,难以释怀。我终究不是一个作家,我只是一个世俗的诗人。是我的我成为不了像佘梅溪一般的年轻作家,我更成不了像钱钟书这样的文豪,重要的是,我并不想做一个闻名于世的大家。作家应该是超凡脱俗的,作家应该是独辟蹊径的,作家应该有一个高傲的精神世界。

其实,从这个角度上讲,或许我也天生作家。如果要例证自己超凡脱俗,那么,就只能用我所写的随笔来演示了。可惜,我怎么都兜不住自己的感情,我再也承担不了这样沉重的等待。其实,我宁愿做一个诗人。诗人的脾气是任性的,似乎诗人所做的荒唐都可以得到世俗的豁免,谁来豁免我的孤独,让我也可以温暖他人。这个世界上,浑水摸鱼的,投机取巧的人太多了,我只想在里面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台阶,一段一个幸福的走。可惜,这些年,都活的蒸腾,漂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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