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数据结构绪论 (概念记忆)

数据结构: 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数据结构是一门研究非数值计算的程序设计问题中的操作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操作等相关问题的学科。
 
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成为记录。
 
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有若干个数据项组成。
 
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数据结构分为逻辑结婚和物理结构。
 
逻辑结构: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逻辑结构分为四种:
集合结构: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线性结构: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树形结构:树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图形结构:图形结构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
 
数据元素的存储形式分为两种:顺序存储和链式存储。
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抽象是指抽取出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的本质。
 
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 ,ADT ) : 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抽象的意义在于数据类型的数学抽象特性。
 
抽象数据类型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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