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报表

转载: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ff417e0102eu13.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3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的要求,为了加快银监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银监会于2003年11月4日专门召开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主席办公会,会议决定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系统建设将采取数据大集中的模式,利用两至三年的时间,构建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平台的新一代银行监管信息系统体系,实现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简称“1104”工程)、现场检查、风险评级和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智能化监管。

   银监会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向银监会及其他上级监管机构统计监管制度的报表处理平台,其基本功能是利用行内自有的业务数据,按照银监会的报表监管制度及行内日常报表统计要求,完成由行内日常业务数据向监管报表数据及行内报表统计数据的转换,并按照银监会及自行定义的规则生成相应的报送文件或报表。
    从数据入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建立在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比如:核心业务系统、统一财会系统等)之上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它通过数据采集接口平台,实现从业务数据到统计数据的抽取与转换。
    从数据加工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方便地按照上级监管单位的统计制度及统计要求进行准确地数据加工处理,比如:数据校验、数据调平等。
    从数据出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会以上级监管单位和外部数据接收单位的文件格式要求生成规范标准的报文报表,并可以图表等多种方式灵活展现。

    系统安全设计上采用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交差授权的方式,保证了系统在数据控制方面的安全性,同时支持基于CA证书的数据链路层加密策略。
    系统采用任务分解机制,让原先集中在总行的统计工作合理有效的分解到各级支行,总行只需进行任务管理和补录总行数据,分支行数据由分支行统计人员补录提交总行,总行人员不需要再做分支行数据。
业务处理通用性

  1. 就对外数据报送归口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适应银监会1104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而且可以处理面向其它机构指标形式或报表形式的外部报送报文与报表。
  2. 就行内业务报表处理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基本上可以处理所有基于Excel二维表格的业务报表处理,比如:财务会计报表、统计考核报表、风险管理报表等。系统具有强大的报表定制功能,可以自行定义模板。

系统操作方便性

    1. 自动抽取转换业务数据:系统采用数据采集接口平台,自动从行内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会计系统等)抽取数据并转换成为所需的监管指标数据,大大减少了手工劳动,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2. 方便定制任意统计报表模板:系统具备强大的报表定义功能,业务人员可方便快捷地定制任意形式的Excel统计报表,满足行内统计报表的要求;
    3. 网页交互,在线补录:系统采用B/S模式设计,全部基于WEB模式操作,界面清新,操作方便,行内用户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该平台,在线补录数据并进行修改,方便直观;
    4. 提供方便实用的辅助数据入口:考虑到业务人员对于办公软件的熟练度,该系统数据入口还采用了方便直观的Excel文件接收,可以省去大量手工填报过程;
    5. 多用户协同做数:通过用户许可证的授权,提供多用户协同做数,充分协调各级机构间的共享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6. 有效实现任务分配:总行报数以任务形式下发,分散填报,有效实现总分机构协调,减少总行压力,并加强了对支行数据准确性、及时性的控制。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yidiandhappy/p/8403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