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模块化编程(一):模块的写法

  随着网站逐渐变成"互联网应用程序",嵌入网页的Javascript代码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复杂。

  网页越来越像桌面程序,需要一个团队分工协作、进度管理、单元测试等等......开发者不得不使用软件工程的方法,管理网页的业务逻辑。

  Javascript模块化编程,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需求。理想情况下,开发者只需要实现核心的业务逻辑,其他都可以加载别人已经写好的模块。

  但是,Javascript不是一种模块化编程语言,它不支持""(class),更遑论"模块"(module)了。(正在制定中的ECMAScript标准第六版,将正式支持"类"和"模块",但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投入实用。)

  Javascript社区做了很多努力,在现有的运行环境中,实现"模块"的效果。本文总结了当前"Javascript模块化编程"的最佳实践,说明如何投入实用。虽然这不是初级教程,但是只要稍稍了解Javascript的基本语法,就能看懂。

一、原始写法

  模块就是实现特定功能的一组方法。

  只要把不同的函数(以及记录状态的变量)简单地放在一起,就算是一个模块。

 function m1(){
    //...
    }
 function m2(){
    //...
 }

  上面的函数m1()和m2(),组成一个模块。使用的时候,直接调用就行了。

  这种做法的缺点很明显:"污染"了全局变量,无法保证不与其他模块发生变量名冲突,而且模块成员之间看不出直接关系。

二、对象写法

  为了解决上面的缺点,可以把模块写成一个对象,所有的模块成员都放到这个对象里面。

var module1 = new Object({
    _count : 0,
    m1 : function (){
      //...
    },
    m2 : function (){
      //...
    }
  });

  上面的函数m1()和m2(),都封装在module1对象里。使用的时候,就是调用这个对象的属性。

module1.m1();

  但是,这样的写法会暴露所有模块成员,内部状态可以被外部改写。比如,外部代码可以直接改变内部计数器的值。

module1._count = 5;

  

三、立即执行函数写法

  使用"立即执行函数"(Immediately-Invoked Function Expression,IIFE),可以达到不暴露私有成员的目的。

var module1 = (function(){
    var _count = 0;
    var m1 = function(){
      //...
    };
    var m2 = function(){
      //...
    };
    return {
      m1 : m1,
      m2 : m2
    };
  })();

  使用上面的写法,外部代码无法读取内部的_count变量。

console.info(module1._count); //undefined

  module1就是Javascript模块的基本写法。下面,再对这种写法进行加工。

四、放大模式

  如果一个模块很大,必须分成几个部分,或者一个模块需要继承另一个模块,这时就有必要采用"放大模式"(augmentation)。

var module1 = (function (mod){
    mod.m3 = function () {
      //...
    };
    return mod;
  })(module1);

  上面的代码为module1模块添加了一个新方法m3(),然后返回新的module1模块。

五、宽放大模式(Loose augmentation)

  在浏览器环境中,模块的各个部分通常都是从网上获取的,有时无法知道哪个部分会先加载。如果采用上一节的写法,第一个执行的部分有可能加载一个不存在空对象,这时就要采用"宽放大模式"。

var module1 = ( function (mod){
    //...
    return mod;
  })(window.module1 || {});

上面的module1模块需要使用jQuery库和YUI库,就把这两个库(其实是两个模块)当作参数输入module1。这样做除了保证模块的独立性,还使得模块之间的依赖关系变得明显。这方面更多的讨论,参见Ben Cherry的著名文章《JavaScript Module Pattern: In-Depth》

这个系列的第二部分,将讨论如何在浏览器环境组织不同的模块、管理模块之间的依赖性。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yanxinhua/p/6682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