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FI 中4个特殊期间

标准SAP ERP里面有个13-16的4个特殊的会计期间,这4个特殊的会计期间如何使用?作用是什么?

SAP记帐期间变式,会计年度与特殊期间。

记帐期间变式是较难理解的一个内容。不过要表达的内容很简单(如有其他深层含义恕在下才疏学浅,并望请告知)。通过手工的做法是,在某一期间内所有交易都必须在同一时点结帐,以便总帐及财务报表的生成。但在系统中,由于每一时点都可以产生一个即时会计报表,因此某些类型的凭证可以在期间结束时予以关帐,而某些却又可以继续开着,即某些类型凭 证可在8月份入七月份的帐。当然从严格的角度说,这是不合适的。这就是记帐期间变式。特殊会计期间,在系统中,会计期间基本上分为12个期间,这与正常手工核算无二,但由于在年度的会 计期间结束后(此时12月31日会计报表已产生),仍然存在应当调整的事项,如审计时发现有些 费用的确认不尽合理,有些交易金额必须重新确认(如某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时的调整 就在特殊期间进行。SAP的特殊会计期间分为4个,即13-16期间。但有些资产负债表业务却又难以 在特殊期间实现,如资产负债后日后发生的上一年度的退货,由于这涉及到集成的业务,所以在 SAP较难实现
所谓的结帐是指,在所有应当登记帐簿的会计业务全部登记各类帐簿完毕后,将各类会计帐簿中的会计科目结出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因此,结帐后,本期的会计帐簿不能再进行记帐工作,如果结帐后发现被结帐帐簿存在错帐、漏帐等会计差错的话,也不能再对原帐簿进行修改、补计等调整工作,相关的会计调整只能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调整。另外,在年度结帐后,还需将各会计科目的年末余额结转转为次年的上年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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