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的概述和简单使用

Redis是一个基于key-value的高速缓存系统,类似于memcached,但是支持更复杂的数据结构List、Set、Sorted Set,并且有持久化的功能。

由于近期工作很多地方都用到了它,所以花了不少时间来阅读文章、编码实验,了解一下Redis都能做些什么,能有什么样的性能表现。

首先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Redis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看似可笑,其实不然,我很赞同Timyang的观点,架构者对Redis的理解不同、定位也不同,决定了Redis在整个系统结构中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总结一下,主流有3种理解:

1.key value store.是一个以key-value形式存储的数据库,定位直指MySQL,用来作为唯一的存储系统。

2.memory cache.是一个把数据存储在内存中的高速缓存,用来在应用和数据库间提供缓冲,替代memcachd。

3.data structrue server.把它支持对复杂数据结构的高速操作作为卖点,提供某些特殊业务场景的计算和展现需求。比如排行榜应用,Top 10之类的。

目前更多的人还是把它定位为一个memcached的升级版,提供更多的数据结构操作,仍然是一个cache。

传统的memcached在类似于SNS社区这样的业务场景下,有一些弊端。比如存储好友关系,不得不使用特殊字符分隔的长字符串来保存。在好友关系没有上限的业务需求下,操作性能低下,达不到缓存系统应有的性能水平。而且从数据库中的关系型结构映射到cache中的长字符串形式,很明显也是架构中很蹩脚的一个环节。

而Redis提供的List、Set和Sorted Set就可以很好的业务模型映射到相应的数据结构上,契合度很高。按我的理解,关系数据库理论几乎可以照搬到Redis的应用中来。

Redis官方教程中的仿Twitter案例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入手点。用Set结构来存储follower和following,用List结构来保存每个人的所有post,再加上一些普通的key-value来存储用户基本信息,很直观和清晰。

我再来举一个好友关系的业务场景来描述一下我的理解,标准关系型数据库结构是怎么和Redis存储结构实现一一映射的。

数据库中有3张表:

1.用户表有两列:id、昵称

2.好友关系表有列:用户id、好友id、好友所属分组id、好友备注、添加好友时间

3.分组表:分组id、分组名称、所属用户id

增加、删除一个好友,就是在好友关系表里insert或delete一条记录。

获取某用户的所有好友分组,及分组内的好友数:

1

2

3

4

5

   

selectg.gid, g.gname,count(f.fuid)

fromgroups gleftjoinfriends f

ong.gid=f.gid

whereg.uid=#uid#

groupbyg.gid, g.gname

   

获取某用户某分组下的好友列表:

1

2

3

4

5

6

   

selectf.fuid, u.nickname, f.remark, f.time

fromfriends fleftjoinusers u

onf.fuid=u.id

wheref.uid=#uid#andf.gid=#gid#

orderbyf.time

limit #start#, #count#

   

再来看看Redis如何实现类似的业务场景。

用户昵称:uid:xxxxx:nickname,以String结构存储,相当于user表

分组名称:gid:yyyyy:gname,以String结构存储

用户所有分组:uid:xxxxx:groups,以Set结构存储gid的集合

分组下好友:gid:yyyyy:friends,以Set结构存储,保存fuid的集合

好友:uid:xxxxx:fuid:zzzzz:gid、uid:xxxxx:fuid:zzzzz:remark、uid:xxxxx:fuid:zzzzz:time各自使用String结构存储,相当于friends表的每个字段

添加一个好友需要把uid:xxxxx:fuid:zzzzz:gid、uid:xxxxx:fuid:zzzzz:remark、uid:xxxxx:fuid:zzzzz:time这三个字段set好,再sadd gid:yyyyy:friends zzzzz,把好友加到这个组的集合内

获取某用户的所有好友分组,及分组内的好友数,需要用smembers获取uid:xxxxx:groups集合中的gid,再用这些gid来分别scard gid:yyyyy:friends获取该分组下有多少好友。

获取用户123456在分组1001下的好友列表:

1

2

3

4

5

6

7

   

sort gid:1001:friends

by uid:123456:fuid:*:time

limit 0 10

get #

get uid:*:nickname

get uid:123456:fuid:*:remark

get uid:123456:fuid:*:time

   

很有意思是不是,很像sql语句,key中的*符号是个占位符,可以被sort出的结果替换,进而get到动态key里面的value。

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处理一对多的问题,需要把外键放在多的一端,因为RDBMS理论中没有集合这个直接概念。而使用Redis,我们可以很直觉的在一的一端来管理一对多的关系,使用Set。

这只是使用上的区别,而理论上,RDBMS的理论完全可以套用在Redis上,所有用关系型数据库理论可以描述的结构,用Redis的数据结构,都可以实现。

最关键的是,如果使用MySQL,当数据规模非常大时,上面两个查询操作都需要借助表关联技术,而大表间的join在大型系统中是需要极力避免的操作。相反Redis的每个操作都会局限在一个较小的数据集范围内,而且key-value的存储形式,定位key只是一个复杂度为O(1)的操作。在very huge的数据量下,Redis性能效果非常优异,这就是NoSQL的优势所在!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xixim/p/5403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