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七大设计原则

1.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抽象构建框架,实现扩展细节;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

备注:新业务不影响原来的逻辑,增加扩展类;

2.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应该针对实现编程;

优点:可以减少类之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以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备注:可以把相似业务设计成不同的实体类都去继承同一个接口,公共方法中入参直接注入接口的实现类,注入不同的实现类,处理不同的逻辑;

例如: 

A extend O;  B extend O;  class T{ test(O 0){}}

a.公共接口设计为业务类T中方法 test(O o){}

执行A的实现则 test(new A()),执行B的实现则test(new B());

b.直接将对象A,B注入到T的构造器中;

c.set注入也可以;

3.单一职责原则: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个职责;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类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备注:低层接口职责分离;多个职责可以分成多个接口;

4.接口隔离原则:

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用单一的总接口;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优点:符合高类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不应直接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

目的: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朋友: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入参数中的类成为成员朋友类;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成员朋友类;

6.里氏替换原则:

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t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t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t1都替换成t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T1的子类型;

扩展: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

简而言之: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重写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方法的入参)要比父类的输入参数类型更为宽松或者相等;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者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返回值)要比父类的更严格或者相等;

优点: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加强代码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维护性,扩展性,降低需求变更引入的风险;

7.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集合,而不是继承关系来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

集合 has a,不具有相同的生命周期,可分可合;

组合 contains a,生命周期相同,缺一不可;

继承 is a; 能拿到父类的所有信息,不符合迪米特法则;

优点:可以是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小;

所有的设计原则都要遵循AOP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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