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 小强斋

设计模式原则

1、开-闭原则(OCP  Open Close Principle)

面向对象可利用设计(OOD)的第一块基石,就是“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它的核心含意是:一个好的设计应该能够容纳新的功能需求的增加,但是增加的方式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模块(类),而是通过增加新的模块(类)来完成的

2、单一职责原则(SRP Single Responsibility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举例说明:你要修改用户名称,就调用changeUserName方法,你要修改家庭地址就调用changeHomeAddress,你要修改单位单户就调用changeOfficeTel方法,每个方法的职责就非常清晰,而不是使用changeUse(int type)方法,根据传递的type不同,分别修改姓名、地址、电话。

3、里氏代换原则(LSP LiskovSubstitution Principle)

就是子类可以代替父类出现的任何地方,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在我们项目实施中就是每个子类对应了不同的业务含义,使用父类作为参数,传递不同的子类完成不同的业务逻辑,非常完美!在类中调用其他类是务必要使用父类或接口,如果不能使用父类或接口,则说明类的设计已经违背了LSP原则

4、依赖倒转原则(DIP DependenceInversion Principle)

   就是在我们编程的时候方法的参数类型,变量,对于其他具体类的依赖,我们尽量的使用抽象类。就是说尽量依赖于抽象,而不是依赖于实现。

1. 每个类尽量都有接口或抽象类,或者抽象类和接口两者都具备。

2. 变量的显示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3.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5、接口隔离原则(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就是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依赖的时候,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面。对于接口隔离原则来说,有两种接口,一种是真正意义上面的“java 接口”Interface;另外一种是指一个类的方法的集合。“尽量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专门的接口指什么?就是指提供给多个模块的接口,提供给几个模块就应该有几个接口,而不是建立一个庞大的臃肿的接口,所有的模块可以来访问。

定制服务,单独为一个个体提供优良优良的服务

6、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Principle)

就是说要尽量的使用合成和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其实这里最终要的地方就是区分“has-a”和“is-a”的区别。在“has-a”的关系中,两个类存在的是依赖的关系(在类A里面存在类B的的变量);在“Is-a”的关系中,可以提取这两个类的“共同代码”放在抽象类C中,然后A,B继承于C,这也是一种重构。相对于合成和聚合,继承的缺点在于:父类的方法全部暴露给子类。父类如果发生变化,子类也得发生变化。聚合的复用的时候就对另外的类依赖的比较的少。

7、最少知识原则(迪米特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Low Of Demeter

•对于成员,private,default,protected,public。往上面走,权限越小,依赖的耦合就越小。

•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影响,也就是信息的隐藏出尽了软件的复用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xiaoqiangzhaitai/p/5637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