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作用域,作用域链,执行环境,变量对象,活动对象,闭包

js 权威指南 和 js 高程 都有提到过上述不少概念,但常常不完整,看的时候也是有点麻烦,所以整理一下,如果已经有些理解,但是自己表述总觉得有些问题的话,可以尝试背一下

作用域:

一个变量的作用域(scope)是程序源代码中定义这个变量的区域。

全局变量拥有全局作用域,在 js 代码中的任何地方都是有定义的。

函数内声明的变量只在函数体内有定义。他们是局部变量,作用域是局部性的。函数参数也是局部变量,他们只在函数体内有定义。

在函数体内,局部变量的优先级高于同名的全局变量。如果在函数内声明的一个局部变量或者函数参数中带有的变量和全局变量重名,那么全局变量就被局部变量所遮盖。

js 也采用 词法作用域 (lexical scoping),函数的执行依赖于变量作用域,变量作用域 是在函数定义时决定的,且 js 函数对象的内部状态不仅包含函数的代码逻辑,还必须引用当前的作用域链;

---皆引自 权威指南

作用域链:

当代码在一个环境中执行时,会创建变量对象的一个作用域链(scope chain)。作用域链的用途,是保证对执行环境有权访问的所有变量和函数的有序访问。作用域链的前端,始终都是当前执行的代码所在环境的变量对象。如果这个环境是函数,则将其活动对象(activation object)作为变量对象。活动对象在最开始时只包含一个变量,即arguments 对象(这个对象在全局环境中是不存在的)。作用域链中的下一个变量对象来自包含(外部)环境,而再下一个变量对象则来自下一个包含环境。这样,一直延续到全局执行环境;全局执行环境的变量对象始终都是作用域链中的最后一个对象。

当某个函数被调用时,会创建一个执行环境(execution context)及相应的作用域链。然后,使用arguments 和其他命名参数的值来初始化函数的活动对象(activation object)。但在作用域链中,外部函数的活动对象始终处于第二位,外部函数的外部函数的活动对象处于第三位,……直至作为作用域链终点的全局执行环境。

当函数执行完毕后,局部活动对象就会被销毁,内存中仅保存全局作用域(全局执行环境的变量对象)。但是,闭包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皆引自 高程

执行环境:

执行环境(execution context,为简单起见,有时也称为“环境”)是JavaScript 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概念。执行环境定义了变量或函数有权访问的其他数据,决定了它们各自的行为。每个执行环境都有一个与之关联的变量对象(variable object),环境中定义的所有变量和函数都保存在这个对象中。

全局执行环境是最外围的一个执行环境。根据ECMAScript 实现所在的宿主环境不同,表示执行环境的对象也不一样。在Web 浏览器中,全局执行环境被认为是window 对象(第7 章将详细讨论),因此所有全局变量和函数都是作为window 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创建的。某个执行环境中的所有代码执行完毕后,该环境被销毁,保存在其中的所有变量和函数定义也随之销毁(全局执行环境直到应用程序退出——例如关闭网页或浏览器——时才会被销毁)。

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的执行环境。当执行流进入一个函数时,函数的环境就会被推入一个环境栈中。而在函数执行之后,栈将其环境弹出,把控制权返回给之前的执行环境。ECMAScript 程序中的执行流正是由这个方便的机制控制着。

---皆引自 高程

执行环境中加粗的两句意思表达相近,可能是一个意思的两种表达方式;

变量对象:

执行环境定义了变量或函数有权访问的其他数据,决定了它们各自的行为。每个执行环境都有一个与之关联的变量对象(variable object),环境中定义的所有变量和函数都保存在这个对象中。

---引自 高程

活动对象:

作用域链的前端,始终都是当前执行的代码所在环境的变量对象。如果这个环境是函数,则将其活动对象(activation object)作为变量对象。活动对象在最开始时只包含一个变量,即arguments 对象(这个对象在全局环境中是不存在的)。作用域链中的下一个变量对象来自包含(外部)环境,而再下一个变量对象则来自下一个包含环境。这样,一直延续到全局执行环境;全局执行环境的变量对象始终都是作用域链中的最后一个对象。

---引自 高程

闭包:

函数对象,可以通过作用域链相互关联起来,函数体内部的变量都可以保存在函数作用域内,这种特性在计算机科学文献中称为‘闭包’;---引自 权威指南

闭包是指有权访问另一个函数作用域中的变量的函数。创建闭包的常见方式,就是在一个函数内部创建另一个函数.---引自 高程

上面知识点代码分析请戳:串讲-解释篇:作用域,作用域链,执行环境,变量对象,活动对象,闭包

参考资料:

JavaScript权威指南-第6版-中

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第3版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xianshenglu/p/8378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