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初步认识-第七章-this关键字应用

一.应用

this除了之前两种情况外,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应用的。

只要在本类中用到了本类的对象(对描述类的类名要研究深入),通常都用this。因为,this代表本类对象。

在描述类中,书写compare就出现问题,关于形参的输入不会写。原本我认为形参是两个int类型,但是不对。

分析是这样的:我是个人对象,张三是个人对象。我这个人具备比较的方法,我调用我的方法,只要把张三传进来就完事了。一个参数就可以,同龄人是对象类类型。如果定义24,那么24和张三是一样的么?当然不是一样的,结果就应该是传输一个人进来。人里面封装着年龄。哪有直接和数字比的,都是人之间进行的对比。(这里才是面向对象思想的思维,要记住到这里的学习,就不是之前刚开始学习格式时的书写了,而是真正的在利用java的思想来解决问题。)

 

在创建类中,创建两个对象,p1和p2,p1这个对象调用了compare的方法,来和p2进行对比就可以和p2进行对比。(这里,对于函数的定义有了更深入地认识,函数名为了可读性,在书写时要用对应的英文来表明函数的功能,而且形参也是有讲究的,比如之前的String name)

思路是这么个思路,但是不能这么写,compare方法中书写p1.age==p2.age这句话,和程序执行的顺序相违背。写p1和p2时,对象还没创建好。(在描述类的时候,还没有p1和p2,先是有描述,后面才有创建和调用)   (描述类和创建类在顺序上是有区别的,编写源程序时,描述类是写在创建类之前的,也就是说,描述类是早就确定好的,创建对象时,去调用书写好的描述类中的构造函数和一般函数。因此,不可能在描述类中有确定好的p1和p2,要进行修改)

需求的本质是:调用方法的对象和传输进来的对象进行比较。谁调用这个方法,就用this来代表这个对象。运行起来的时候,this是p1的地址,p是p2的地址。

 下面截图中的写法也是可以的,因为没有重名,可以省略。但是加上this,阅读性更好一些,代表的是对象中的数据进行比较。对于this的使用理解还不够深刻。

方法中更好地书写是下面这样的,对于程序的书写要更加老道,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些简单语法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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