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继承及抽象类

继承的概念

  Java中,类的继承是指在一个现有类的基础上去构建一个新的类,构建出来的新类被称作子类,现有类被称作父类,子类会自动拥有父类所有可继承的属性和方法。

  与css中继承父元素属性类似

继承的格式&使用

  在程序中,如果想声明一个类继承另一个类,需要使用extends关键字。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例如:

/*
 * 定义员工类Employee
 */
class Employee {
    String name; // 定义name属性
    // 定义员工的工作方法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尽心尽力地工作");
    }
}

/*
 * 定义研发部员工类Developer 继承 员工类Employee
 */
class Developer extends Employee {
    // 定义一个打印name的方法
    public void printName() {
        System.out.println("name=" + name);
    }
}

/*
 * 定义测试类
 */
public class Example0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eveloper d = new Developer(); // 创建一个研发部员工类对象
        d.name = "小明"; // 为该员工类的name属性进行赋值
        d.printName(); // 调用该员工的printName()方法
        d.work(); // 调用Developer类继承来的work()方法
    }
}

运行结果:

  

继承的好处&注意事项

  继承的好处:

    1、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提高软件开发效率。

    2、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

  在类的继承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Java中,类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例如下面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class A{} 
     class B{}
     class C extends A,B{}  // C类不可以同时继承A类和B类

    2、多个类可以继承一个父类,例如下面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A{}   // 类B和类C都可以继承类A

    3、在Java中,多层继承是可以的,即一个类的父类可以再去继承另外的父类,例如C类继承自B类,而B类又可以去继承A类,这时,C类也可称作A类的子类。下面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 类B继承类A,类B是类A的子类
     class C extends B{}   // 类C继承类B,类C是类B的子类,同时也是类A的子类

    4、在Java中,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概念,也就是说一个类是某个类父类的同时,也可以是另一个类的子类。例如上面的这种情况中,B类是A类的子类,同时又是C类的父类。

继承-子父类中注意事项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成员变量时,在子类中若要访问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必须使用关键字super来完成。super用来表示当前对象中包含的父类对象空间的引用。

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格式:
super.父类中的成员变量

  当在程序中通过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override重写、复写或者覆盖。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写法上稍微注意:必须一模一样: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都要一样。

抽象类

  分析事物时,发现了共性内容,就出现向上抽取。会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方法功能声明相同,但方法功能主体不同。

  那么这时也可以抽取,但只抽取方法声明,不抽取方法主体。那么此方法就是一个抽象方法。

  当定义了抽象函数的类也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类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定义的格式:

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

  抽象类定义的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

  特点: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需要被abstract修饰。抽象方法一定要定义在抽象类中。

    2、抽象类不可以直接创建对象,原因: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3、只有覆盖了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其子类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4、private:私有的方法子类是无法继承到的,也不存在覆盖,而abstract和private一起使用修饰方法,

       abstract既要子类去实现这个方法,而private修饰子类根本无法得到父类这个方法。互相矛盾。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wode007/p/13235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