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236 201820192 《Java程序设计》第三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类与对象

  • 类与对象的关系:要产生对象必须先定义类,类是对象的设计图,对象是类的实例
  • 类:class是关键字,用来定义类。
  • 类声明:例如class People。
  • 对象的声明:类的名字 对象名字。
  • 注意“一类一文件”
  • 类在定义时要使用关键词class,而具体对象就是对应java在堆内存中用new建立的实体

标准类

  • 在基本类型中,=是将值复制给变量,而 == 是比较两个变量储存的值是否相同。但是,如果是在操作对象时,=是用在指定参考名称参考某个对象,而== 是用在比较两个参考名称是否参考同一对象,换句话说也就是=是用在将某个名牌绑到某个对象,而==是用在比较两个名牌是否绑到同一对象。
  • equals是逻辑上相等,比较两个BigDecimal实质上是否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与==的区别。

PS: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区别:

(1)成员变量在声明变量部分声明,在方法体之外;局部变量为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

(2)成员变量在整个类中都有效,其有效性与它在类体中书写的先后位置无关;局部变量只在方法中有效,而且从声明它的位置之后开始有效。

(3)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与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那么成员变量被隐藏,如果想使用被隐藏的局部变量,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

(4)成员变量由默认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

教材学习中的问题和解决过程

  • Q:this关键字是如何使用的?
  • A:this是用来表示某个对象的。当它出现在类的构造方法中时,它代表着该构造方法所创建的对象;当它出现在实例方法中时,表示正在调用该方法的当前对象,this.方法。
  • Q:在编译Example4_10的时候出现错误,如下图所示。
  • A:在文件夹中发现之前的例子2中出现了同名的“Lader”文件,应对文件重命名后进行编译,防止文件名重复出现bug。

  • Q:编译Example_14失败,如图所示。

A:根据命令提示更正后得以解决,如图所示。

码云链接:https://gitee.com/wffloveaxy/wff

代码托管:

P.S.由于这是新创建的文件夹,故代码行数等数据仅为这周所创立的文件夹的所有数据。

学习进度条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博客量(新增/累积)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目标 5000行 30篇 400小时  
第一周 31/31 1/1 8/8  
第二周 250/281 1/2 8/16  
第三周 586/867 1/3 15/31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wff666999/p/10547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