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四大原则和一个法则

设计模式的四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
  • 开放-封闭原则
  • 依赖倒转原则
  • 里氏代换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解释:

  • 如果一个类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
  • 软件设计正在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分离;
  • 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eg. 界面是容易变化的,而逻辑不是。将界面与逻辑分离,有利于界面的改动。

2.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解释:

  • 这个原则有两个特征,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 for modification)。
    面对。
  •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eg. 策略模式

3. 依赖倒转原则

A.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解释:

  • 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 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就是过程化设计了。

eg. 取流模块

4. 里氏代换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解释:

  •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正在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解释:

  • 迪米特法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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