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之单一职责原则

只有佛自己应当担负起公布玄妙秘密的职责 -- <英语典故字典>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什么是职责

在SRP中,我们把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单一职责的运用难点就在于职责的划分。下面根据调制器代码进行简单说明:
Modem.java -- 方法级别违背单一职责

public interface Modem{
    public void dial(String pno);
    public void hangup();
    public void send(String data);
    public void recv();
}

该接口显示出两个职责,第一个是连接管理,第二个是数据通信。dial()和hangup()进行调制解调的连接处理,send()和recv()进行数据通信。
这两个职责应该分开吗?这依赖于应用程序变化的方式。如果应用程序的变化会影响连接函数的签名,那么这个设计就会具有僵化的臭味,因为调用send和recv类必须要重新编译,部署的次数常常会超过我们希望的次数,在此情况下,这两个职责应该被分离,此时在方法级别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
如果应用程序的变化方式总是导致这两个职责同时变化,那么就不必分离它们,分离它们就会具有不必要的复杂性的臭味。
极端的违背单一职责
public interface Modem{
public void modem(String pno);
}
调试方法中包括了调制解调的连接处理和进行数据通信,此时在代码级别违背了单一职责,设计具有僵化的臭味。

遵循SRP的优点

  1.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2. 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3.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结论

SRP是所有原则中的最简单的之一,同时也是最难正确运用的之一。难点就在与职责的划分上与场景的变化导致职责的扩散,我们会自然的把职责结合在一起。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内容借鉴于---《敏捷软件开发 原则、模式与实践》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vincent0928/p/6532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