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继承

1.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重继承。

2.子类继承了父类,就继承了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3.在子类中,可以使用父类中定义的方法和属性,也可以创建新的数据和方法。

4.子类通常比父类的功能更多。

5.在Java 中,继承的关键字用的是“extends”,即子类不是父类的子集,而是对父类的“扩展”。

6.子类不能继承父类中私有的(private)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7.重写方法不能使用比被覆盖方法更严格的访问权限。

8.Object是整个java类层次中的根类。Object类在Java.lang包中。

9.子类中重写的异常不能抛出比父类更多的异常。

10.子类继承父类所有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但不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

11.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地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也没有使用this关键字调用重载的其它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12.父类构造器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执行之前执行。

13.子类中的第一行代码不是this()的构造器将被调用。

14.一个用final修饰符声明的类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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