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类、对象和包

1.在一个类中的访问机制:类中的方法可以直接访问类中的成员变量。(有一个例外);在不同类中的访问机制:先创建要访问类的对象,再用对象访问类中定义的成员。

2.当一个对象被创建时,会对其中各种类型的成员变量自动进行初始化赋值。

3.我们也可以不定义对象的句柄,而直接调用这个对象的方法。这样的对象叫做匿名对象, 如:new Person().shout();如果对一个对象只需要进行一次方法调用,那么就可以使用匿名对象。 我们经常将匿名对象作为实参传递给一个函数调用。

4.引用类型的值在其他方法中改变了,那么它的值就被重新赋值了。String类型例外,它是只读的。

5.输入框:JOptionPane.showInputDialog(“ String类型的值“);返回String类型的值。

6.消息框:JOptionPane.showMessageDialog(null ,” “);

7.String类型转换成Int类型:Integer.parseInt();。

8.冒泡排序口诀:两两比较,小靠前,外层循环长度减1,内层循环长度减N再减1。

9.类是对象的描述,对象是类的实例。

10.在一个.java文件中我们可以声明多个类,但是只有一个类可以声明为public。如果在源代码文件中没有公用类,文件名可以是任意的。

11.对象本身并没有变量名,我们要访问和使用对象的唯一方法是使用对该对象的一个引用。

12.new运算符在内存中创建一个对象,并返回对新创建的对象的一个引用,只要我们的程序保留对该对象的一个引用,那么这个对象将一直保留在内存中。

13.实例化时实际上在内存中创建了两个实体:一个引用和一个对象。

14.一个引用通常是一个包含它引用的对象的内存地址的32位整型值。Java语言规范中并没有严格定义一个引用的大小。

15.包有两个基本用途:(1)提供了一个组织类的机制。(2)为包中的类提供了一个命名空间。

16.默认包包含了所有不用package关键字声明的Java类。

17.如果总是使用全限定名来引用一个类(即类名前面加上包名前缀),那么就不需要使用Import语句。
18.包名会影响字节码存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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