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选择符

常用的选择符
1、元素选择符
2、id选择符
3、class选择符
4、通配符
5、群组选择符
6、包含选择符
7、伪类选择符(伪类选择符CSS中已经定义好的选择器,不能随便取名)
8、伪对象选择符(设置在对象后发生的内容,用来和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 )
 
元素选择符
语法:元素名称{属性:属性值;}
 
说明:
   1、元素选择符就是以文档语言对象类型作为选择符,即使用结构中元素名称作为选择符。
   2、所有的页面元素都可以作为选择符;
 
用法:
   1、如果想改变某个元素得默认样式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2、当统一文档某个元素的显示效果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id选择符
语法:#id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1、当我们使用id选择符时,应该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id属性
        如:<div id="div1"></div>
    2、id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加上自定义的id名
        如:#box{300px; height:300px;}
 
    3、 起名时要取英文名,不能用关键字
        所有的标记和属性都是关键字
    4、一个id名称只能对应文档中一个具体的元素对象,因为id只能定义页面中某一个唯一的元素对象。
    5、最大的用处:创建网页的外围结构。
 
class选择符
语法:.class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1、当我们使用class选择符时,应先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类名称
    2、class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div class="top"></div>"
 
用法:
    class选择符更适合定义一类样式;
 
通配符
语法:*{属性:属性值;}
说明:通配选择符的写法是“*”,其含义就是所有元素。
用法:常用来重置样式。
 
群组选择符
语法:选择符1,选择符2,选择符3{属性:属性值;}
说明:当有多个选择符应用相同的样式时,可以将选择符用“,”分隔的方式,合并为一组。
 
包含选择符
语法:选择符1 选择符2{属性:属性值;}
说明:选择符1和选择符2用空格隔开,含义就是选择符1中包含的所有选择符2;
用法:当某个元素存在父级元素里面的时候,改变自己本身的样式,可以不另加选择符,直接用包含选择器的方式解决。
 
伪类选择符
动态伪类语法 :
    a:link{属性:属性值;}超链接的初始状态;
    a:visited{属性:属性值;}超链接被访问后的状态;
    a:hover{属性:属性值;}鼠标悬停,即鼠标划过超链接时的状态;
    a:active{属性:属性值;}超链接被激活时的状态,即鼠标按下时超链接的状态;
    focus 获取焦点
说明:
1、当这4个超链接伪类选择符联合使用时,应注意他们的顺序,正常顺序为: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错误的顺序有时会使超链接的样式失效;
2、为了简化代码,可以把伪类选择符中相同的声明提出来放在a选择符中;
        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 表示超链接的三种状态都相同,只有鼠标划过变颜色。 
 
伪对象选择符
1、::after : 
    与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定义在对象后的内容。 语法:元素::after{content:”文字”;}
    选择符::after{content:url(图片路径);}
2、::before:
    与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定义在对象前的内容。语法元素::before{content:"在其前放内容";}
3、::first-letter 
    定义对象内第一个字符的样式。 说明: *(该伪元素只能用于块级元素。)
4、::first-line:
    定义对象内第一行的样式。 说明: *(该伪元素只能用于块级元素。)
5、::selection
    定义被选中的样式。 *ie6以下版本浏览器不支持伪对象选择符。
 
权重
类型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
class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id选择符的权重为0100
子选择符的权重为0000
属性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类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元素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
包含选择符的权重:为包含选择符的权中之和
内联样式的权重为1000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000
当不同选择符的样式设置有冲突的时候,高权重选择 符的样式会覆盖低权重选择符的样式。
 
相同权重的选择符,样式遵循就近原则:哪个选择符最后定义,就采用哪个选择符样式。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tis100204/p/10297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