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QQ360事件引出,对促进国内信息产业良好发展的一些法律方面的想法(草案)

首先说明,该文是脑子里一些不成文的想法,文章也未完善,先供网友讨论。

最近国内互联网上闹哄哄的,大部分的国内网民都受到波及。撇开事件双方不提,从法律方面考虑,脑子里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想法,中国互联网需要一个相对公平开放的环境,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加强反垄断法的实施,塑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禁止事实用户垄断企业进行附加软件捆绑。以微软windows ie为例。
(2)禁止所谓的行业联盟协议。以欧美国家禁止同行制定行业定价为例。
(3)尊重用户选择权。以windows浏览器选择器为例。
(4)尊重用户隐私权。以MSN和qq在后台操作的文件比较为例。
(5)开放IM通信协议。以MSN, ICQ, GTalk为例。
(6)对违法者严厉的司法惩罚。以微软、apple、facebook为例,以人人网纠纷为反例。
以上准则在欧美国家都是事实通用的,违反就会给告死,赔偿一笔不菲的金额,这些都有先例(举例说明)

2. 削弱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权益

该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来提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保护开发者的权益,目标是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而现阶段,这个保护反而起到了部分反作用。以下分几个方面可以证实:(1)保护时限过长,足以让版权人打官司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也抑制了优秀的技术的大规模推广。此外针对IT行业,由于其具有周期短的性质,冗长的保护时间更不利于优秀技术的推广(2)此外,保护范围审批过松。前阵子获悉apple公司获得用两只手指放缩图片的操作的专利,这无疑是对触摸屏操作开发的一个极大的打击,换句话说,用手指拉伸旋转物体本来就是人自小学会的能力,现在只是移到电脑操作上而已,这种操作也能当作专利来审批,那么人的直立行走、说话、吃饭等这些生理行为都可以挪移到电脑上进行审批了,这是一个谬论,也是一个很悲哀的情况。故,针对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我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1)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对违法者给予司法严惩。这是前提...也是胡萝卜。以下均是大棒。
(2)缩减知识产权保护的年限。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引证。个人建议:文学作品的保护年限应该不超过50年,而IT行业的专利更是不应该超过15年。
(3)慎重审核知识产品的审批,对于事实工业应用的技术不应授予保护。以apple的拇指放缩图片专利为例,以汽车雨刷的专利为例。

总结.....“二流的司法造就二流的企业”,在中国正是如此,这正是吾辈应该努力去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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