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第一章复习》

1.2 基本概念和术语

  1,数据(data)是对客观事物的符号表示,在计算机科学中是指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处理的符号的总称。

它是计算机程序加工的“原料”。对于计算机科学而言,数据的含义极为广泛,如图像,声音等都可以通过编码而归之于数据的范畴。

  2,数据元素(data element)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程序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有时,一个数据元素

可由若干个数据项(data item)组成,数据项是数据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3,数据对象(data object)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4,数据结构(data structure)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在任何问题中,数据元素都不是孤立

存在的,而是在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这种数据元素相互之间的关系称为结构(structure)。根据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的不同特

性,通常有4类基本结构(1)集合 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的关系外,别无其他关系;(2)线性结构 结构中的数

据元素之间存在一个对一个的关系;(3)树形结构 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个对多个的关系;(4)图状结构或网状结构 结构中的

数据元素存在多个对多个的关系。

  5,存储结构 数据结构在计算机中的表示(又称映像)称为数据的物理结构,又称存储结构。它包括数据元素的表示和关系的表示。

  6,数据类型(data type)是和数据结构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它最早出现在高级程序语言中,用以刻画(程序)操作对象的特性。

数据类型时一个值的集合和定义在这个值集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例如,C语言中的整形变量,其值集为某个区间上的整数(区间大小依赖于

不同的机器),定义在其上的操作为加、减、乘、除和取模等算术运算。

  7,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简称ADT是指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抽象数据类型的定义仅取决于它的一组逻特性,

而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和实现无关,即不论其内部结构如何变化,只要它的数学特性不变,都不影响其外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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